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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就業機會(只备繁体版)

22/02/2017

一般打工仔最希望能找到一份薪高、糧準、福利好、假期多的工作;如果老闆是良心僱主,提供彈性上班時間及家居工作等,就最好不過。當大部份人都渴望找到這種「絕世好工」的時候,對於殘疾人士而言,就算不介意工時長、薪酬低、福利差,也未必找到合適的工作。

根據政府《2013年香港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希望投身勞工市場的18-64歲適齡殘疾人士的失業率高達6.7%,較本港整體失業率高出一倍。這些數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坊間團體發表的調查報告的數字,遠超數倍。

雖然一些殘疾人士可以透過社會制度保障,領取相關援助金,但實際所得金額卻不足以應付日常生活。從殘疾人士角度看,縱使有工作能力亦不能發揮所長,真是十分可惜。要生活得有尊嚴,可以自力更生是很重要的,這可以賦予一個人應得的尊嚴及正能量。

面對香港人口老化,為何我們不發掘殘疾人士的勞動力去舒緩問題呢?一來可減輕社會財政負擔,二來可協助殘疾人士積極貢獻社會。

要協助殘疾人士投入勞工市場,政府必須牽頭作出示範,推出相關政策鼓勵公私營合作,為殘障者開拓新的市場,例如提供康復及培訓服務、就業配對服務、向僱主提供津貼及資助他們購買輔助儀器和改裝工作間等。其中由社會福利署推行的「創業展才能」計劃鼓勵成立社會企業,為殘疾人士創造就業機會,這計劃已創造了超過800個專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職位。政府更會向計劃額外注資一億元,並將每項業務的撥款金額提高至300萬元,藉此鼓勵非政府機構成立更多的社會企業,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這一系列措施雖然未能即時全面解決殘疾人士的就業問題,但對於殘疾人士來說,這已代表社會的肯定和認同。除了政策措施,最重要的仍是消除社會對殘疾人士的歧視,欣賞殘疾人士與一般人一樣是充滿力量,而不是把他們的殘疾無限擴大。我們要鼓勵大眾看重他們的ability(才能),而不是disability(殘疾)!比方說,有些人不願意在機場噪音較高的環境下工作,聾人朋友便不覺有太大問題,而且更是一個能夠發揮所長的地方。長遠而言,除了要教育社會大眾平等對待殘疾人士,給予適當的工作機會外,還要吸引更多的商業機構聘用殘疾人士,這才是建構雙贏局面的良策。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章明教授

 

(本文刊於2017年02月22 - 明辨平等》專欄)

要消除社會對殘疾人士的歧視,並鼓勵大眾要看重他們的ability(才能),而不是disability(殘疾)!

要消除社會對殘疾人士的歧視,並鼓勵大眾要看重他們的ability(才能),而不是disability(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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