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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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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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机会并非法院或审裁处,没有职权就歧视丶骚扰或中伤的申索作裁决。在香港,根据四条法例提出的歧视丶骚扰或中伤的申索诉讼须在区域法院进行聆讯。

如个案未能和解,而你正计划提出法律诉讼,你可考虑向平机会申请协助。平机会律师会就你的个案准备一份报告,并向平机会的法律及投诉专责小组提出建议,让小组决定是否给予协助。是否提供法律协助的考虑因素,包括个案需带出一个原则问题,或案情复杂程度会否令申请人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难以应付。 详情请按此(彩色版) / 按此(纯文字版)。

 

平机会提供的法律协助,包括就个案的证据是否足够向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安排平机会律师担任申请人的法律代表,以及展开诉讼时,安排平机会律师或聘任外间律师代表申请人出庭。

平机会将根据下列相关因素,挑选外间律师处理个案:

  1. 具备相关法律问题的专门知识或个案所需的诉讼技巧;
  2. 熟识歧视法例、平机会的程序、措施和平等机会议题;
  3. 有否时间给予法律意见或处理个案;
  4. 如个案需要聆讯,进行聆讯的法庭级别。

若平机会未能就你的申请提供协助,你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或自行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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