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是负责执行反歧视法例的法定机构。香港的反歧视法例规定,凡因违法歧视或骚扰行为而感到受屈的人士,可以向平机会寻求协助,平机会会按照投诉程序处理。
投诉机制
投诉机制的作用是透过调停方式解决投诉人和答辩人之间的纠纷。市民以书面向平机会提出投诉后,法例规定平机会需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尝试以调停方式解决事件,除非平机会行使酌情权终止有关调查。
法例明确规定平机会可以在甚么情况下终止调查。平机会在行使终止调查权力时十分谨慎,会平衡投诉人及答辩人的权利。
平机会在进行调查和调停时必定秉持独立公正,确保双方得到公平对待。平机会并非投诉个案任何一方的倡导者,也不会对个别投诉作出裁决,这是法庭的职能。
调停
调停的作用是让各有关人士共同找出令各方满意的共同基础解决争端,让各人不再受争执困扰。在调停过程中,双方可以透过表达自己的看法互相了解对方的立场,消除彼此因错误推断或不确资料而产生的误会。调停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均绝对保密,也不会在诉讼时呈上法庭。
调停完全属自愿性质,若达成协议,各方所签署的调停协议书便是具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和解条件可以是要求道歉、更改政策和行事方式、检讨程序、复职、金钱赔偿等。
法律协助
若调停不成功,投诉人可以向平机会申请法律协助,所有法律协助申请均由平机会的法律及投诉专责小组考虑。
何谓调停
调停有助各有关人士磋商和解条件,方法是:
- 找出问题所在,理解事实与处境
- 商议问题
- 明白各方人士需要
- 达成彼此接受的协议
- 调停是免费的
- 比上庭省时
- 有关人士不会在传媒面前曝光
- 不用像法庭审讯般严肃进行
- 属自愿性质
- 一般而言,平机会必须先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决定有关个案应终止调查或应进行调停。
- 如平机会认为适当,可在投诉处理过程初期尝试为双方调停解决事件,此程序称为「提早调停」。
- 在调查完成前,若任何一方想以调停方式解决事件而对方也同意的话,平机会可为双方作出提早调停的安排。
- 准备畅所欲言,解释你的困难和需要
- 准备聆听对方
- 如有需要,你可以带同一名朋友或律师前来,但必须事先通知平机会,以便平机会先征求另一方同意。若对方不同意,你便不可以带同另一人参与调停。但陪伴你前来的人,可坐在另一房间,以便你可与他商谈。
- 考虑你想得到甚么结果,并准备商议
你应积极主动:
- 清楚说明情况
- 遇有不明白问题时提出询问
- 聆听对方观点
- 就解决事件提出建议并考虑不同方案
- 帮助达成最终协议
- 平机会的调停员来自不同背景
- 他们定期接受有关培训
- 他们必须秉持公平、独立和公正的态度办事
调停员会:
- 确保各方均有机会解释其问题
- 鼓励各方聆听对方说话
- 确保各方均明白及考虑全部已有的资料
- 鼓励各方详细讨论个案,并致力达成协议
- 公平及公正地对待各方
- 尊重所有参与各方,恪守保密原则
调停员会:
- 提出与争端有关的问题,引导讨论,以协助各方交换相关资料。
- 拟议及研究解决方案。
- 按各方意愿草拟和解协议书,并记录结果。
在调停时所收集到和听到的一切资料均绝对保密,不会在诉讼时呈上法庭。
和解条件视乎个别个案而定,和解条件一般与引致投诉的情况相反。例如,如被解雇可以要求复职。如不获升职或调职可以要求升职或调职。如不获培训机会则可以在和解条件上提出要求获得受训机会。其他和解条件包括:
- 道歉信
- 制定平等机会政策
- 金钱赔偿
- 修建通道等
和解协议书是双方订立的契约,具法律效力。
申请人可以向平机会申请法律协助,以便在区域法院提出民事讼诉,但平机会不保证一定提供法律协助。
除非申请人已完成投诉机制程序,而且调停证实并不成功,否则平机会不会接受相关法律协助申请。在符合此条件下,平机会可在合适情况下提供法律协助。
根据法律,如有关个案属下列情况,平机会便可能会提供法律协助:
- 个案带出原则问题;或
- 由于个案的复杂程度和申请人相对于答辩人的位置,期望申请人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处理该个案并不合理。
受屈人可以自行提出民事诉讼。
我可以向谁求助?
平机会可以向你提供协助,我们已经出版了很多有关反歧视条例的教材资料,例如《残疾歧视条例与我》、《性别歧视条例与我》、《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与我》及《种族歧视条例与我》,还有《认识你的权利》系列,内容包括性骚扰、怀孕歧视及其他题材,欢迎市民索阅。
[2017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