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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兒童平等權利 促進社會未來發展(只备繁体版)

19/06/2018

平等機會檔案 (2018年6月)
《一些人˙一些事 -- 深思簡論》

保障兒童平等權利 促進社會未來發展


兒童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世界上最寶貴的資源和未來的希望;基於此,社會各界應協力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讓他們學習、成長和發展。然而,兒童在社會上卻往往是最被忽視的一群,他們不能投票、在公共行政的體制中沒有任何位置,亦鮮有獲邀參與諮詢活動,讓他們表達訴求和發聲。

一直以來,我們有教育、衛生、保安等專責官員,有安老、青年,以及婦女事務委員會,就是沒有兒童專員或兒童事務委員會。當香港人口正急劇老化、社會聚焦籌謀安老政策時,兒童的聲音更顯得微弱。

「兒童事務委員會」四關注

今年6月,特區政府終於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負責制定兒童發展和成長政策,訂定相關策略和工作優次,並監察其實施情況。委員會的對象為18歲以下的兒童,並以14歲以下的兒童為工作重點。委員會的初期工作計劃將關注四類問題:兒童的教育需要(包括協助有特殊學習需要及處理學生缺課的問題)、少數族裔兒童的措施(包括以學習中文為第二語言)、兒童的健康發展(包括其醫療需要及精神健康),以及保護兒童免受暴力或疏忽照顧。

「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成立,可說是令人翹首以待。早於1994年,香港已成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方,公約列出兒童應有及受保障的權利,包括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為了落實公約及維護兒童的權利,不少國家成立了不同形式的行政機制如兒童事務委員會或兒童申訴署,專責處理兒童的公共政策和事務。然而,當時香港政府卻認為沒有必要成立有關委員會,指出所有政府部門都有監察及執行兒童相關政策及項目。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早於2005年審議特區政府提交第一份有關實施公約的報告時,便在審議報告中指出,香港缺乏監察兒童權利狀況的獨立人權組織;到了2013年,委員會在審議特區政府的第二份報告後,再次提問為何特區政府沒有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與此同時,立法會在2007年及2013年兩度通過非約束動議,促請政府成立委員會;而非政府組織多年來亦一直為此積極爭取。直至2017年,特首林鄭月娥在其競選政綱之中,承諾會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對於「兒童事務委員會」終於成立,非政府組織均表示歡迎,不少更認為委員會應擁有法定地位,如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般為獨立法定機構。平機會十分高興「兒童事務委員會」正式成立,我們期盼委員會可協調制定與兒童有關的政策和法例,全面考慮兒童的看法,並評估對兒童可能產生的影響。平機會尤其關注的是,委員會針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及少數族裔兒童的工作,如何保障他們享有平等教育的權利。

融合教育仍有待改善

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為例,多年來不少家長表示,學童得不到適切的支援,例如未能及早獲識別、獲取適時輔導,以及評估跟進等等。平機會一直促請政府對融合教育投放更多資源,以便及早識別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從而作出介入;又建議當局加強師資訓練和對學生作出支援;以及讓公眾更認識融合教育政策。

過去數年,政府於《施政報告》中宣布了一系列新措施,例如把支援特殊教育需要學童的「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納入常規服務,並增撥資源,以識別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然而,根據2018年4月審計署發表有關融合教育工作的報告,政府在推行融合教育上,仍存在不少問題。在支援學生的學習方面,政府為錄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校提供學習支援津貼。在2015/2016學年,大約700間學校獲發津貼,但有366間卻未用盡津貼,當中三成三學校的盈餘款額,超過周年撥款的一成。

另外,在師資培訓方面,現時教育局推出融合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提供「基礎課程」、「高級課程」和「專題課程」三層課程,並為每所學校訂定每個周期的培訓目標。根據審計報告,有多間學校未能達到適用於2015/16至2019/20的培訓目標,其中高級課程更出現572所學校(68%)未能達標。

除以上問題外,審計報告亦指出,在某些學校,教育心理學家探訪學校的次數少於規定;亦有學校未有安裝升降機,令殘疾學生和教職員甚為不便。截至2018年2月底,教育局接獲的110宗安裝升降機申請,只有42宗已獲批准;至於68宗未獲批准的,當中有超過四成是在6年前或以上已向教育局遞交申請,有3宗更是等足10年仍未獲批准。

從以上可見,融合教育的推行仍有待改善。平機會期盼新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可全面檢視有關政策,協調教育局以及其他部門的工作,改善教職員培訓、人手編排和專業支援。

少數族裔欠平等教育機會

除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外,少數族裔學生在教育方面亦面對不少困難,特別是在學習中文方面。政府於2014/15學年推出「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並為非華語高中學生推行應用學習(中國語文) 課程,這些措施的成效仍有待評估和印證。

不過,更令人憂慮的是,少數族裔兒童根本得不到平等教育的機會。平機會今年3月公布《幼稚園對非華語申請人的收生政策和態度之調查》結果,發現在接受訪問的179間提供本地課程幼稚園當中,每4間幼稚園便有一間會拒絕少數族裔兒童的申請、勸退申請人,或對有關查詢含糊其詞。除此,超過三成幼稚園坦言並無為學生提供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支援,而超過兩成幼稚園會以中文水平作為甄選標準。

同樣令人關注的是,超過七成的幼稚園網頁完全或大部份只以中文撰寫,重要資料如學費、學校設施、班級結構和課程等均只有中文版本,少數族裔家長根本無法從中取得所需資訊。另外,七成幼稚園稱入學面試以廣東話進行,他們大多數(73.1%)在追問下才表示能改以英語進行。

平機會認為調查結果顯示,少數族裔在獲取教育上仍面對重大障礙,當局必須重視並急切採取應對措施。事實上,享有優質教育和自幼學習語言是所有孩童應有的權利。《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便指出,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教育與少數族裔的貧窮狀況有莫大關連,不少本港少數族裔礙於教育程度和不懂中文,只能從事一些薪酬較低的崗位和行業。根據政府於2018年2月發表的報告,每5個少數族裔家庭中,便有1個活在貧窮線下。教育之重要,在於其可影響少數族裔兒童能否打破貧困的惡性循環。

近年香港出生率持續下降及人口老化,0至14 歲的人口比例從2001年的16.9%下降至2016年的11.8%;截至2017年底,0至14歲的人口只有85.2萬。對於這些新一代,我們應更珍惜,好好培育他們成為社會未來的棟樑。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訂明,兒童與成人一樣,與生俱來享有人權,包括:醫療、教育、受保護及獲平等機會發展的權利。平機會衷心希望新成立的兒童權利委員會,可發揮其角色和影響力,推動兒童的權力和平等機會,創造理想的環境,全面保障兒童的健康發展和福祉,從而促進社會的長遠發展,為社會帶來裨益。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章明教授

 

(原文刊於2018年6月19日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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