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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殘疾人士平等就業機會(只备繁体版)

01/03/2017

平等機會檔案 (2017年3月)
《一些人˙一些事 -- 深思簡論》

給殘疾人士平等就業機會


引言

不少人都希望找到一份「絕世好工」,薪高糧準還有福利假期多。但對於不少殘疾人士來說,能找到一份工,即使工時長或薪酬低於一般水平,已經心滿意足。香港勞工市場正面對人手短缺,但殘疾人士卻求職困難、失業率高企。他們是否真的缺乏就業競爭力,還是社會沒有給予他們平等機會讓他們發揮所長,踏上青雲路?

《殘疾人權利公約》在港實行10年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於2008年8月31日在中國包括香港生效,至今接近10年。該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採取有效和適當措施,促進殘疾人士的技能、才華和能力,以及他們對工作場所和勞動力市場的貢獻,並通過立法等適當步驟,保障和促進殘疾人士工作權的實現。

近10年過去,究竟本港殘疾人士的權利與福祉有否得到改善?他們是否可充分參與社會,實現工作權,過獨立、具尊嚴的生活?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將發表文章檢視本港殘疾人士的景況,特別是他們面對的歧視、就業和貧窮問題,以及如何協助他們解決這些困難。

一直以來,平機會十分關注殘疾人士的景況。作為執行本港反歧視條例包括《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機構,平機會除了處理有關歧視的投訴,還密切監察政府因應殘疾人士需要所推行的政策和措施。我們尤其關注殘疾人士是否享有平等教育及就業機會,還有得到所需服務和使用設施。

殘疾人士失業及貧窮率高企

根據統計處的2013年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本港共有578,600名殘疾人士,當中包括身體活動能力受限制,視覺、聽覺或言語有困難,患有精神病或情緒病,有自閉症或特殊學習困難等人士。另外,本港有介乎71,000至101,000名智障人士。以上數字並未包括長期病患者。隨著本港人口老化,估計殘疾人士的數目將不斷上升。

政府在2014年年尾發表《2013年香港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顯示本港殘疾人士的貧窮率高達45.3%,與整體貧窮率19.9%比較,高出一倍有多。殘疾人士貧窮的主要原因是未能獲取就業機會,致令收入受影響和偏低,甚至需依靠社會保障援助。

根據上述報告,有投身勞工市場的18至64歲適齡殘疾人士,他們的失業率達到6.7%,較本港整體失業率高出一倍,但坊間一直認為,實際失業率高得多。根據香港復康會在2013年的調查報告,受訪的1,020名殘疾人士和長期病患者,其失業率便達51.5%。

不少人將殘疾人士的失業問題歸咎於他們的教育水平偏低,只能從事低技術工種。但即使教育水平高如大學生,在求職上亦面對重重困難。相信不少人都聽過失明教師游偉樂Billy sir的故事,Billy sir畢業於港大教育系,立志成為教師,但畢業後沒有學校願意聘用,幾經轉折才能成為全職教師。Billy sir的努力不懈及成功經歷固然令人感到鼓舞,但可惜的是有不少擁有高學歷的殘疾人士,只能從事普通文書甚至低技術工作,未能一展所長。去年便有機構發表「高學歷殘疾人士就業情況」調查報告,指出高學歷殘疾人士失業情況嚴重,不足六成人有工開。這不但是對曾經努力完成學業的一群造成莫大打擊,對社會來說更是耗廢寶貴的人材資源!

政府應帶頭聘用更多殘疾人士

政府多年來推出了多項措施以改善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包括在職培訓、職業康復訓練及就業輔助,又為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提供津貼,用作購買輔助儀器及改裝工作間。政府於2013年9月更推出《有能者聘之約章》及共融嘉許計劃,鼓勵公私營合作,促進殘疾人士就業。但觀乎殘疾人士的失業及貧窮狀況未見大幅改善,究竟是這些措施不到位,還是力度不夠?

另一方面,作為本港最大的僱主,政府理應帶頭聘用更多殘疾人士,但整個公務員隊伍之中只有2%是殘疾人士。2012年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審議中國包括香港提交的報告,委員會便建議香港「推出平權行動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比如將聘用殘疾人士為公務員的工作列為優先事項」。

事實上,不少社福機構還有立法會議員,均認為政府應更積極聘用殘疾人士,並設立指標機制,提高公務員隊伍及受資助機構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

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有利有弊

此外,多個殘疾人士組織亦曾不下一次建議當局參考歐洲及日本等地的做法,引進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例如規定僱用超過50名僱員的私營機構聘用若干比例的殘疾人士;若有關僱主沒有遵守配額制度,則須繳付罰款。對於這個建議,坊間反應不一。從外國的經驗看,配額制度固然可確保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但亦欠缺彈性,僱主被逼聘用殘疾人士,有違用人唯才的原則,英國在1995年便取消了就業配額制度。政府宜就此進行深入研究,並廣泛諮詢各界。

僱主應放下有色眼鏡

其實,除了強制性措施,更重要的改變僱主以至整體社會對殘疾僱員的破舊觀念、有色眼鏡甚至歧視。至今仍有不少僱主對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存疑,又或擔心他們會帶來更大開支,例如要為他們改裝辦公室及裝置特別設備。事實是,殘疾人士和其他人一樣,擁有工作能力。在接受適當的培訓及指導後,他們能勝任不同的工作。他們需要的支援及調適亦不一定複雜昂貴,例如某些視障人士只需安裝屏幕放大軟件便可解決閱讀文書的問題;又或配對失聰人士到嘈吵的環境工作(如停機坪工作人員)。現時有不少社福機構可為企業提供協助以至轉介服務,讓僱主了解哪些工作崗位適合殘疾人士,以及如何在工作環境方面作出配合。僱主們實在可放下招聘殘疾人士的顧慮。

的而且確,不少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均認為,他們忠誠勤奮,並分外珍惜工作機會,是公司的寶貴資源。從社會層面來說,促進殘疾人士就業、自力更生,可減輕社會福利的開支,舒緩勞動力市場的人手短缺問題,可說是「共贏」局面。我相信憑藉公私營機構的參與和合作,絕對可改善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讓他們實現踏上青雲路的夢想。而對有殘疾成員的家庭而言,更是「一人就業,全家開心」!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章明教授

 

(原文載於2017年3月27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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