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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侍產假(只备繁体版)

27/06/2018

每年的5月15日是國際家庭日,讓我們自問: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我們對家人有否足夠的關懷呢?每個人都有責任照顧自己的家庭,我們都希望有多點時間陪伴家人,尤其是照顧家中的長者和剛出生的嬰兒。孩子的出生對每對父母都是天大的喜訊。媽媽在生產後可享有產假,照顧初生的孩子,爸爸則可以享有侍產假,照顧太太和小朋友。

香港的法定侍產假於2015年開始實施。男性僱員的子女於2015年2月27日或之後出生,並符合法例的其他規定,他們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3天侍產假。若符合領取侍產假薪酬的資格,僱員可獲發款額為其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的侍產假薪酬。近日,政府正為增加法定男士侍產假而在立法會提出修訂《僱傭條例》草案。政府建議由現時的三天侍產假增加至五天,這舉措是跟進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公布的其中一項建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五天侍產假並不足夠,希望將它延長至七天,並欲在立法會提出修訂及要求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修訂的條例。

作為一個有三個孩子的父親,我深深理解母親在懷孕期間,以及誕下孩子後的辛勞。婦女於懷孕期間,心理已因賀爾蒙或家庭角色轉變而承受無比的壓力,故丈夫的陪伴無論在心理或生活協助上都有實際需要。母親在誕下孩子後,既要照顧初生嬰兒,又要調理自己,希望盡快復原;如果是首次當媽媽,在沒有經驗下可能會更難適應。在這個時候,如果爸爸可以放假在家提供支援,對太太以至一家人來說,都是有實際需要,這必然有助減低懷孕或產後婦女的壓力。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會,但其法定男士侍產假的數目,與鄰近的國家比較,包括新加坡、日本、台灣、韓國和中國,都比它們為少。由此可見,香港的法定侍產假確實有大幅改進的空間,而侍產假實施至今已超過三年,政府有必要盡快檢討並延長有薪侍產假。

有些機構會給予僱員比法例要求更多的侍產假,有些則只會按法例的要求給予假期。如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僱主可因應僱員其家庭崗位的需要,作出適當的工作調動和假期的安排,讓僱員可以安心迎接新生命的來臨。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章明教授

 

(本文刊於2018年6月27日 - 明辨平等》專欄)

香港的法定男士侍產假數目,都比鄰近的國家為少。由此可見,香港的法定侍產假確實有大幅改進的空間。

香港的法定男士侍產假數目,都比鄰近的國家為少。由此可見,香港的法定侍產假確實有大幅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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