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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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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懷孕及殘疾歧視個案為外籍家庭傭工提供法律協助(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於2019年6月14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及《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該傭工指稱,她的前僱主基於她懷孕、有殘疾及相關的病假,終止其僱傭合約,並將她解僱。

根據法例,懷孕歧視是指基於一名女性懷孕而給予她較差待遇,而殘疾的定義廣泛,涵蓋一個人可能有的疾病及障礙。香港的反歧視條例保障懷孕婦女及殘疾人士,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在僱傭、使用設施和服務等多個範疇免受歧視。

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仍然是平機會收到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當中,最常見的種類之一。在2016至2018年期間,平機會收到223宗懷孕歧視的投訴,佔該期間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32%。

平機會希望藉此個案的法律訴訟,提升大眾對懷孕僱員及殘疾人士所享有的權利的認識,同時提醒僱主,基於懷孕或殘疾對僱員(包括外籍家庭傭工)作出歧視行為乃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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