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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5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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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共同工作場所內免受騷擾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廣播(只备繁体版)

你的公司有和其他機構共用辦公室或共享空間嗎?你的公司有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嗎?你有為任何機構做義務工作嗎?不論你的職位是甚麼、在何處工作,你應可享有安全且沒有騷擾的工作環境,讓你追求專業上或其他方面的目標。

自2020年6月起,《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的修訂開始生效,保障共同工作場所內的場所使用者免遭性騷擾、殘疾騷擾和種族騷擾。根據法例,「場所使用者」的定義包括僱主、僱員、實習人員、義工、商號合夥人、合約工作者及其主事人,以及佣金經紀人及其主事人。法例更將「工作場所」界定為某人作為場所使用者而置身的地方,或某人作為場所使用者而工作的所在地方。

為促使公眾加深認識已加強的保障,特別是有關共同工作場所內免遭騷擾的部分,平機會近日發布了一套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廣播。其中電視宣傳短片展示了共同工作場所內可能發生性騷擾、殘疾騷擾和種族騷擾的場景,包括實習生受到上司的性騷擾、慈善組織的僱員對一名義工及其殘疾作出詆毀的言論,以及一間大型零售店的寄銷推廣員對另一間公司的寄銷推廣員就其種族作出諷刺的言論。電視宣傳短片已在5月27日起於免費電視台、收費電視及港台電視的各個頻道播放,而電台宣傳廣播亦已於香港電台、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各個頻道播出,公眾也可透過平機會的YouTube頻道觀看電視宣傳短片。

是次電視及電台宣傳,是平機會為宣傳《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所提供的加強保障而推出的最新教育及宣傳活動。平機會早前於2021年5月1至14日已在約60個港鐵站張貼海報宣傳有關修訂。事實上,自從該條例於上年6月生效後,平機會便一直發布相關的單張及指南,並在雜誌發表文章,以教育公眾有關香港反歧視條例的修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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