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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5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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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響應政府「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運動  為員工提供「疫苗假期」(只备繁体版)

特區政府於5月31日公布為接種疫苗的政府僱員提供疫苗假期,並推出「全城起動 快打疫苗」計劃,以提高香港的疫苗接種率,藉此建立防護網。

平機會於同日發稿支持計劃,並宣布將作出相應安排,鼓勵員工接種疫苗。平機會其後於6月2日公布詳情:由2021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員工每接種一劑疫苗,即可享有疫苗假期一天;員工若於5月31日或之前已接種疫苗,亦可就每一劑疫苗,申請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放假一天。
 
近日不少僱主推出疫苗相關的措施,引起大眾關注基於僱員接種疫苗與否給予差別待遇,會否構成違法的歧視行為。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於6月3日接受香港電台第一台訪問,解釋反歧視條例的適用情況

朱博士沒有評論個別個案,但他指出,根據法例,針對所有僱員推行的措施如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便會構成違法的間接歧視:(一)一些具有受保障特徵的僱員,例如懷孕或患有長期病患的僱員,較難符合措施所施加的條件或要求;(二)這些僱員因不能符合該條件或要求而蒙受不利;及(三)該條件或要求並無理由支持。當考慮措施是否有理由支持時,僱主應留意,即使措施背後有合理目的(如預防傳染病傳播),做法亦需與該目的有真正關連,且合符比例。例如僱主若基於僱員未接種疫苗而拒絕給予他們既有的福利,且未有為懷孕或患長期病的僱員提供任何豁免或便利,此做法便可能屬於不合理。反之,提供額外的獎勵或屬於較合符比例的做法,可能較為合理。

朱博士亦就平機會的法定職能作出澄清,指平機會負責處理四條反歧視條例下的投訴,並透過調停鼓勵雙方達成和解。至於個別措施是否違法,須由法庭決定,平機會並無權力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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