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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31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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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主席呼籲僱主建立家庭友善工作環境,消除懷孕歧視

平機會主席呼籲僱主建立家庭友善工作環境,消除懷孕歧視(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於9月1日在網絡媒體香港01的專欄撰文,重申平機會致力打擊懷孕歧視。現時《性別歧視條例》保障婦女在僱傭範疇以及貨品、服務或設施提供等方面免受懷孕歧視。若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使該僱員受到不利的對待或被解僱,即屬違法。

在2018年至2022年,平機會收到407宗懷孕歧視的投訴,佔該期間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25%。朱主席表示:「這些投訴大部份屬於僱傭範疇,可見職場懷孕歧視並不罕見。」

上月,區域法院就一宗懷孕歧視案裁定一名女士基於懷孕受到僱主的違法歧視。僱主拒絕向她發放年終花紅,並在她放產假前決定不予她續約。平機會為該女士提供法律協助,提起訴訟程序。區域法院判定答辯人須作出合共港幣110萬元的賠償,是次賠償金額為歷年懷孕歧視個案中最高。

朱主席解釋:「該案的賠償金額是依據案件的獨有情況而作出,而每宗個案的情況不盡相同。以此案為例,金額的釐定是根據申索人過去的收入,包括因不獲續約而損失的一年薪金及年終花紅而得出。」

朱主席認為是次的裁決發出了重要的訊息,提醒所有僱主絕對不可在僱傭範疇內對僱員作出違法懷孕歧視。朱主席寫道:「僱主必須避免對懷孕員工履行職責的能力作出假設,並應採取積極措施,營造一個包容、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使所有員工都能盡展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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