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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布《性騷擾 -- 體育界問卷調查》之結果 (只备繁体版)

14/05/2015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5年5月14日)公布了《性騷擾--體育界問卷調查》的結果。該調查於2014年年底進行,結果顯示香港大部分體育總會不單未有制定反性騷擾政策,更認為無逼切需要制定有關政策。

平機會與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合作進行《性騷擾--體育界問卷調查》,於2014年10月底至12月中向全港75間體育總會發出不記名的自填問卷,最後共收回57份,回應率為76%。在57間作出回應的體育總會中,只有7間(12%)表示已制定反性騷擾政策,而50間(88%)則表示沒有。當被問到有否計劃制定相關政策時,50間體育總會中只有8間表示會考慮,餘下表示不會制定政策的主要原因是「員工沒有受過制定相關政策聲明的訓練」及「沒有制定反性騷擾政策聲明的迫切性」。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博士說﹕「香港體育界缺乏防止性騷擾的意識,亦沒有正視及決心解決性騷擾的問題,可說令人非常失望。這些體育總會為近300,000名個人會員及超過3,000個屬會舉辦體育活動,他們應該為運動員、教練和員工締造一個安全、互相尊重和沒有性騷擾的環境。」

除了缺乏政策外,接近半數的體育總會(46%, 26)表示沒有採取任何防止性騷擾的措施。至於表示有採取防範措施的體育總會(54%),最常見的措施是要求準教練確認沒有觸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另外,在55間作出回應的體育總會中,只有37%(20)曾向教練提供性騷擾操守守則或指引,其餘的則沒有。

即使部分體育總會採納了反性騷擾政策,但政策往往並不全面,缺漏重要資料,例如未有列明獲指派處理投訴人士的聯絡資料以及對性騷擾零容忍的政策,也未說明會採取紀律處分。在宣傳政策上,有關體育總會亦欠缺妥善安排,令會員難以取閱相關政策。

在各間作出回應的體育總會中,只有1間表示在過去12個月內有1宗性騷擾投訴。估計是由於有關人士普遍缺乏對性騷擾的意識,加上可能恐懼後果及因受性騷擾而感到羞恥,故此不願舉報性騷擾和作出投訴。

謝博士重申:「體育界必須採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防止這種非法行為。性騷擾可引致運動員不再享受及減少參與體育運動,對個人身心健康亦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而體育總會及其屬會亦可能需負上法律責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2007年已通過了『體育界性騷擾及侵犯之共識聲明』,建議香港體育總會通過和宣傳共識聲明,為消除體育界的性騷擾作出努力。」

有見調查結果,平機會已向港協暨奧委會提議,在2015-16年度第三季合作為各體育總會舉辦防止性騷擾研討會,並得到港協暨奧委會的支持。平機會並計劃為各體育總會及其屬會的職員舉辦工作坊,協助他們制定反性騷擾政策。

謝博士表示:「政府作為體育界的主要資金來源,亦應與各方合作,提高體育界預防性騷擾的意識。平機會促請政府在實施「普及體育」政策時,應該考慮把反性騷擾視為一個重要元素,從而讓社會上每一個人,無分性別、年齡、能力、社會經濟地位或族裔,均可以在安全、公平及不受性騷擾威脅的環境下參與體育活動。」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的定義,性騷擾是指任何不受歡迎而涉及性的行為,而一個合理的人應會預期受到騷擾的人士會因這些行為而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或指任何涉及性的行為,造成有敵意的環境。性騷擾仍是平機會處理與《性別歧視條例》有關投訴中最常見的一類。在2014年,平機會處理共267宗與《性別歧視條例》有關的投訴,當中40%的個案(108宗)涉及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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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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