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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性別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只备繁体版)

29/10/2015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5年10月29日)按《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代表一名男士(申索人)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答辯機構是一間娛樂公司,擁有及管理一間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申索人指稱,答辯機構基於他的性別而歧視他,因為他需要支付較其他女顧客為高的入場費,才可以獲得由答辯機構所擁有及管理的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所提供的相同服務。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任何服務提供者若在相若情況下,基於某顧客的性別而給予該顧客較另一顧客為差的待遇,即屬違法。平機會希望藉着把此個案帶上法庭來提高公眾意識,讓市民明白到,服務提供者即使為了業務推廣,亦不應在提供服務時,基於性別而給予某些人較差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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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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