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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布「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結果(只备繁体版)

07/01/2016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日(2016年1月7日)公布「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的結果。研究結果顯示,超過三分一受訪的在職人士表示曾在過去五年內在工作上受到年齡歧視。調查也顯示各年齡組別的在職人士大多數支持立法禁止年齡歧視。

是項探索性研究向401位在職人士進行了定量電話訪問,同時又與主要持份者進行了定質深入訪談,包括10位來自中小企的僱主、3位中小企僱員和4位立法會議員。

研究發現香港職場有年齡歧視的情況。根據電話訪問,35%在職人士 曾在過去五年內在工作上遇上某種形式的年齡歧視,其中以年紀較大的員工最受歧視。最常見的歧視形式包括得到較少報酬、失去升職機會,和感到被視為架構重組的裁員目標。

對於年長員工和較年輕員工而言,年齡歧視問題尤其嚴重。受訪的在職人士中,78%認為年齡60歲或以上人士最易受年齡歧視;67%認為50至59歲人士最易受歧視;33%則認為年齡介乎15至19歲的年輕員工同樣易受年齡歧視。整體而言,35%受訪者認為香港職場的年齡歧視問題「嚴重」(28%)及「非常嚴重」(7%)。

受訪的在職人士中,不少人(40%)表示因年齡歧視而承受負面影響,包括心理壓力(30%)和工作滿足感下降(28%)等。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博士表示:「年齡歧視不僅令年長人士造成心理和情緒困擾,更導致技能及生產力喪失,進而打撃經濟,並且令香港整體勞動人口減少的問題加劇。現時香港並無具體的禁止年齡歧視法例,但本地人口正急速老化,我們必需消除職場上的年齡限制,建立年齡友善的環境,以確保香港作為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因此平機會進行是項研究,藉以對香港職場年齡歧視問題有更深入認識,並瞭解它對僱主和僱員的影響。」

是項研究除了識別出各種年齡歧視及其影響外,也研究應對年齡歧視問題的各種方法,包括立法禁止年齡歧視的可行性。研究發現,大多數受訪的在職人士(70%),不論年齡和教育程度,都同意有需要立法,尤以年齡介乎20至29歲受訪者的支持度最高(81%)。

可是,一些僱主和立法會議員在深入訪談時對年齡歧視的定義,以及立法的範圍和影響有所顧慮。他們擔心會削弱在僱傭周期中作決策的彈性。朱博士重申:「為提高對年齡歧視的認識,平機會促請政府透過定期大型調查,密切監察年齡歧視的普遍程度,以便盡快展開有關立法禁止年齡歧視的公眾討論。」

「值得留意的是,本研究中受訪的在職人士中,超過60%不同意設立強制性退休年齡,而超過四分三表示,退休後希望重新受聘擔任較高級或同級職位,例如以自由職業或兼職形式工作。受惠於醫學和科學昌明,現時人均壽命較長也較健康。不少人希望可工作較長日子。事實上,年長僱員具備豐富的專門知識和工作經驗,對商界和整體社會都有好處。」朱博士指出:「儘管如此,年齡的定型觀念比比皆是,從而滋長歧視行為。例如:在沒有事實根據下,不少僱主仍不願聘用年紀大的員工,而較年輕的員工又往往被視為靠不住。這些看法令我們的人力資源得不到最好的部署,以致未能保持城市的持續發展。」

平機會根據研究結果,提出政策建議以供政府考慮,包括:就老齡化、健康、工作能力之間的關係收集數據和進行個案分享;政府、教育機構和商界進行跨界別合作,為年輕僱員提供更多就業和培訓機會;以及政府實行試驗計劃,在各部門開設兼職或分享工作的職位,重新聘用年長人士,為其他界別樹立榜樣。平機會又促請政府更廣泛宣傳《僱傭實務指引-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

朱博士表示:「平機會呼籲所有持份者共同合作,創建無分年齡的職場文化,消除對年齡的定型觀念。事實上,包括退休和升職等各種僱傭安排,都應根據員工的相關資歷和表現,而非以年齡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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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查詢,請聯絡何漢琛先生(電話:2106 2187)。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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