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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就懷孕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只备繁体版)

31/08/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8年8月31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代表一名外籍家庭傭工(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指稱,她的前僱主(答辯人)在得知她懷孕後對她作出歧視行為,並以不同方式施加壓力逼令她辭職。

懷孕歧視是指基於婦女懷孕而給予該名女士較差的待遇。《性別歧視條例》保障婦女在僱傭、提供貨品、設施及服務等範疇免受懷孕歧視。外籍家庭傭工也同樣得到免受懷孕歧視的保障。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若任何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使該僱員受到不利的對待或被解僱,都有可能違反法例。
 
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仍然是平機會收到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當中,最常見的種類之一。在2015至2017年期間,平機會收到200宗懷孕歧視的投訴,佔期間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38%。這反映在職懷孕婦女受到歧視的情況仍然是不可忽視。平機會就此個案提出法律訴訟,一方面希望加強公眾認識《性別歧視條例》賦予懷孕婦女不受歧視的權利,同時亦提醒僱主,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員作出懷孕歧視行為乃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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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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