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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歡迎政府把《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只备繁体版)

13/12/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歡迎政府在2018年12月12日把《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表示:「政府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理順各反歧視條例,向前邁進了一步,使之與時並進。 此舉顯示香港致力保障我們的市民,使他們不會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而受到歧視和騷擾。」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以推展平等機會委員會《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中八項建議。平機會經過多個月來《歧視條例檢討》的工作,包括進行為期四個月、於2014年10月31日結束的公眾諮詢,從而制訂這些建議,以簡化、理順各反歧視條例,使之與時並進。政府早前已諮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並分別獲得委員支持推展這些建議。我們預期公眾會歡迎擴闊四條反歧視條例下的保障範圍的建議。」

《條例草案》在一些重要領域,為市民提供免受歧視的保障。平機會認為根據市民過往受到歧視的證據,在保障不同人士免受歧視存在差距,有需要理順四條反歧視條例,為不同群體提供保障,《條例草案》所提出的法例修訂是有必要進行。這些修訂包括:

  • 在僱傭及提供服務等範疇,令餵哺母乳免受直接和間接歧視,以及使人受害的歧視提供保障;
  • 為在共同工作場所工作的人士免受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提供保障,而該等人士是沒有僱傭關係(例如:寄銷) ;
  • 為服務提供者,包括在香港註冊的飛機和船舶上的服務提供者,提供保障,使他們免受顧客的殘疾騷擾和種族騷擾;
  • 在《種族歧視條例》中提供保障,使人免因被當為某種族人士而遭直接及間接種族歧視和騷擾;
  • 為會社成員或已申請成為會社成員的人免受會社管理層的性騷擾和殘疾騷擾,提供保障;
  • 修改《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使答辯人能證明自己沒有意圖給予受害者不利的待遇便無需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條例草案》生效當日或之後作出的違法間接歧視行為。

 如欲了解《條例草案》的詳情,請在以下連結參閱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ills/brief/b201811302_brf.pdf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表示:「由於公眾期望日漸提高,且社會持續改變,平機會期待與政府持續討論執行修訂的條例,以及平機會早前於《歧視條例檢討》提出其他需要優先處理的法例改革建議,以針對現時不平等的情況,並理順各反歧視條例,使之與時並進。」

當修訂的反歧視條例落實生效時,平機會將制定指引和開展公眾教育計劃,以協助所有持份者(包括僱主、僱員、服務提供者、會所和教育服務提供者)了解及認識新修訂的條例和所帶來的影響,並在生效時遵守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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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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