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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聲明: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網上言論(只备繁体版)

25/02/2020

就傳媒查詢,網民就一名警員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發表的言論,是否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構成「殘疾中傷」,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 今天(2020年2月25日)發出以下聲明,以正視聽:

1. 平機會在處理查詢和投訴時必須遵守保密和需要知情(need-to-know basis)的原則,因此不會對個別個案的細節作出評論。

2.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6條,任何人如透過公開活動煽動對個別或某類殘疾人士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有關行為被視為「中傷」。舉例,假如有人公開地說,有某種殘疾的人都是沒用的,是社會的負累,應遠離社會,這可構成違法中傷行為。至於條例的第47條則訂明,若某人藉公開活動,故意煽動對殘疾的另一人或某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而該公開活動並包含威脅或煽動其他人威脅損害該名殘疾人士或該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的身體或其處所或財產,則有關行為屬「嚴重中傷」。

3. 至於有個別人士在網上或利用其它媒體,藉著一些與近日疫情有關的事件,發表針對某特定職業的患病者的幸災樂禍甚至咀咒言論,雖然有關言論非常之不恰當,但卻不足以把該些言論理解成煽動他們對有關病患者或殘疾人士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或煽動他們對所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歧視,甚至威脅或煽動損害該等人士的身體或其處所或財產。因此,這些言論並不符合《殘疾歧視條例》所界定的殘疾中傷和嚴重中傷。

4. 雖然如此,平機會呼籲大眾應避免作出有關言論,這些言論不但製造社會矛盾、有違香港尊重包容的核心價值,更無助控制疫情。平機會再次呼籲公眾在這段艱難的抗疫時候保持理性和同理心,互諒互讓、體恤不同群體需要,齊心抗疫,共渡難關。

5. 平機會一直積極盡心處理市民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查詢及投訴,並透過不同途徑發放資訊,例如發表聲明及專題文章,以及接受傳媒訪問,呼籲及教育公眾避免作出歧視行為和言論。平機會將繼續密切監察病毒的發展,並會按照實際情況及需要,採取相應行動。

6. 假如當事人有任何疑問或懷疑受到殘疾歧視、中傷或嚴重中傷,歡迎直接聯絡平機會,作出查詢或投訴,平機會將盡力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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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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