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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歡迎反歧視法例之修訂(只备繁体版)

11/06/2020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歡迎立法會今天(2020年6月11日)三讀通過《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是次草案是修訂四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當中的一些條文,以改善現行法例對免受歧視及騷擾的保障。修訂內容包括:

  • 修訂《性別歧視條例》,在僱傭、提供服務及教育等範疇,令餵哺母乳免受直接和間接歧視,以及使人受害的歧視提供保障;
  • 為在共同工作場所工作但卻沒有僱傭關係的人士免受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提供保障(例如:寄銷、義工或實習人員);
  • 為服務提供者,包括在香港註冊的飛機和船舶上的服務提供者,提供保障,使他們免受顧客的殘疾騷擾和種族騷擾;
  • 在《種族歧視條例》中提供保障,使人免因被當為某種族人士而遭直接及間接種族歧視和騷擾;
  • 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以保障某人的有聯繫者免受直接種族歧視及種族騷擾;
  • 為會社成員或已申請成為會社成員的人免受會社管理層的性騷擾和殘疾騷擾,提供保障;
  • 使《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中只可就有意圖作為判給損害賠償的前設規定,不適用於某些間接歧視作為。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平機會很高興得悉反歧視法例的修訂獲得立法會通過。這些修訂除了簡化和理順了各反歧視條例,使之與時並進外,還顯示香港致力改善歧視條例的保障範圍,盡力確保市民不會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而受到歧視和騷擾。」

政府是根據平機會於2016年3月提交的《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中的建議,而提出今次反歧視法例的修訂。該意見書向政府就如何改善現行的四條反歧視條例,提供一系列的建議,以加強免受歧視及騷擾的保障。

朱敏健指出,是次法例的修訂有助締造更包容和沒有歧視的工作環境。他說:「今次草案的其中一項修訂,是將歧視餵哺母乳定為違法行為。我相信這有助授乳婦女繼續全面和平等地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在履行照顧責任的同時不影響就業。此外,其中一項重要的修訂提升了沒有僱傭關係或類似僱傭關係但在共同工作場所工作的人的保障,讓他們免受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這修訂對義工或實習人員尤其重要。」

朱敏健補充:「平機會已準備就緒,確保順利執行修訂條例。爲了提升公衆對修訂條文的認識,平機會將進一步加強公衆教育、宣傳及培訓工作。我們將會發出一系列的指引,以協助有關持份者了解他們在新修訂條例下的權利及責任。我們更會與持份者緊密合作,協助他們了解及認識新修訂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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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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