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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回應傳媒查詢(只备繁体版)

31/08/2020

就傳媒查詢一間食肆張貼的告示,表示「凡接受過自願性“全民檢疫計劃” (即「普及社區檢測計劃」)者,該店拒絕提供服務」,會否違反反歧視條例,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 今天(2020年8月31日)發出以下聲明:

1. 現時香港的四條反歧視條例適用於不同的公眾活動的範疇,當中包括貨品、服務及設施的提供。食肆是向公眾提供餐飲服務,因此作為服務提供者,是要受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規管,有責任保障在提供貨品、服務及設施予顧客時,確保他們不會受到種族、殘疾、性別及家庭崗位的歧視。

2. 根據有關食肆的告示,該食肆不招待曾經參加「全民檢疫計劃」的市民(以下稱「這些市民」)所持的理由是基於兩個假設或懷疑:(一)這些市民很容易被感染。(二)這些市民的智力不足65以上,所以不懂分辨該店的優質食物。

3.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殘疾」的定義不單指身體或心智的機能的全部或局部喪失,或全部或局部失去身體任何部份,亦包括體內可能引致疾病的有機體如病毒。殘疾亦不單指現存的殘疾,更包括「曾經存在的」、「將來可能存在的」或「被認為存在的殘疾」(即使事實上被歧視者並無這個殘疾)。

4. 該食肆認為曾參加「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市民容易被感染,即是認定他們會因為參與檢測時會因為某些原因而致殘疾(意即被感染而得新冠狀病毒病),然而有關說法卻缺乏合理理據支持,因此拒絕為他們提供服務並不是以保障公眾健康為目的「合理地需要」的做法,因此該食肆以這些市民易受感染為藉口而不招待他們,很可能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再者,該食肆更在無任何合理理據的情況下,即斷定參加「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市民的智力不足65以上,在法律上, 若一名市民的智力不足65以上,便符合殘疾人士的定義 ,所以該食肆基於這些市民被認為是存有殘疾(即使事實上這些市民的智力並非不足65以上的殘疾人士)而不招待他們的行為,亦同樣地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綜合以上兩點,我們認為該食肆作為服務提供者,明目張膽地張貼告示,似乎並沒理據地認定參加「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市民有殘疾(易受感染及智力不足65以上)而拒絕為這些市民提供服務,是公然鼓吹歧視行為,本會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5. 平機會在過去幾個月來,曾透過不同的公眾平台發表聲明,闡釋相關法律及提醒一些食肆及其他服務提供者,應避免以不合理的防疫理由為藉口對顧客作出歧視行為,然而,該食肆依然罔顧本會多番勸喻,一意孤行;所以本會有必要明確指出這種歧視行為是社會不能及不應容忍的。

6.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表示:「『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是一項全民防疫的措施,旨在盡量找出隱形帶病毒者以切斷社會傳播鏈,在現時疫情仍未完全受控之際,市民應該全力支持這些防疫措施,才有望成功抗疫;無論如何不應抹黑有關計劃及參加檢測的市民。平機會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更衷心希望社會各界能放下歧見,團結一致,通力合作推行防疫和抗疫措施,時刻保持理性,避免作出分化、製造社會矛盾和歧視性的言論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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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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