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平机会就性骚扰个案提供法律协助
24/04/2025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今天(2025年4月24日)根据《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代表一名中学女学生(申索人)在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申索通知书编号: DCEO 3/2025)。申索人指称在她就读中二至中四期间,一名同班男同学(答辩人)多次对她作出性骚扰,包括透过即时通讯软件向她发出涉及性的猥亵讯息,以及向她作出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等。申索人不断清晰及明确地拒绝这些性骚扰行为,惟答辩人仍继续对她作出性骚扰,甚至加剧其性骚扰行为,令申索人感到受冒犯及侮辱。
根据平机会了解,家长和学校均有参与处理这性骚扰事件,惟未能成功排解纠纷。平机会亦曾多次在调查和法律协助阶段尝试透过调停或协商让涉案的青年人达致和解,但都未能解决争议。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在教育范畴内发生的性骚扰是违法行为。性骚扰是指一人对另一人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获取性方面的好处的要求,或作出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为,例如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涉及性的言论及讯息等,而在有关情况下,这些行为是一个合理的人应会预期该位受骚扰的人士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另外,就教育范畴而言,如一名学生自行或联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对同校的另一名同学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该名学生即属对该同学作出性骚扰。
在2022至2024年期间,平机会收到32宗涉及教育范畴的性骚扰投诉,占该期间的整体性骚扰投诉约5%。由于校园性骚扰会严重影响学生的个人发展和校园生活,因此不容忽视。
平机会把此个案带上法庭,希望能提高学生、教师和学校对打击性骚扰(包括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为、言论及讯息等)和校园欺凌的意识,并提醒他们学生之间发生的性骚扰是违法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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