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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公布九龍灣健康中心研究報告(只备繁体版)

25/11/1999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自1999年9月初以來經作出連串廣泛調查後,於今天(1999年11月25日)公布九龍灣健康中心(下稱「中心」)研究報告。

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女士公布報告時說:「委員會派出職員直接收集證據,並進行意見調查。除了實地視察、偶發查察和意見調查外,委員會職員訪問了共157名中心職員和使用者,取得有關事件中被投訴行為的第一手資料。」

胡女士續說,在一番努力下,委員會共收到10宗投訴。「委員會已正式開始處理這些投訴,雖然我們不能透露這些投訴的詳情,但將會定期發表進度報告。」

除取得家長的意見外,委員會將透過重點小組收集各教師及校長組織代表的意見。

至於中心職員和使用者的使用麗晶花園(下稱「麗晶」)設施及通行權問題,委員會認為,任何市民均獲隱含邀請而可以進入麗晶使用設施、光顧商店及酒樓等。如果只是,或主要是,不准與健康中心有關的人士進入麗晶使用其設施,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即屬違法。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如果只是,或主要是,不准與健康中心有關的人士使用行人徑作為捷徑進入麗晶,而目的並非為光顧商店或使用設施,即屬違法。

胡女士指出,由於公眾對使用麗晶花園通道的權利,在法律上及規劃上欠缺明確界定,所以便引起更大磨擦。她強調:「政府在進行規劃時,其政策必須採納社區融合的概念。此舉有助更全面利用區內各種社區設施及交通網絡。」

委員會認為,民政事務處應在統籌地區事務及爭取區內支持上,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

委員會認為,觀塘民政事務處未能鼓勵部分麗晶居民表達支持中心的意見。並且沒有帶頭處理及統籌由市政總署清拆橫額和由地政總署清拆「司令台」的事宜。委員會認為觀塘民政事務處沒有理由不設法為中心的職員和使用者改善交通安排,暫時舒緩他們的困難。

應中心職員和使用者的要求,委員會已直接與運輸署及九龍巴士公司(“九巴”)聯絡,希望能增設一些更近中心的車站。九巴原則上同意,假如得到有關批准及經過所需諮詢程序,他們會更改現時三條巴士路線。

運輸署已經與小巴經營商作出安排,在中心外增加一個車站。這項安排已於1999年11月7日開始。

在進行這個案研究時,委員會發現被歧視的受害人會害怕身分被公開,而令他/她不敢向委員會提出投訴。

胡女士說:「委員會應獲授權,可以委員會本身的名義要求法庭就反歧視法例下所有違法行為及違法情況,及有關歧視政策及做法,作出宣告及/或禁制,以改善歧視的情況。」

委員會亦留意到公開某些人士的殘疾情況,會令他們容易受到傷害。因此,委員會建議,法庭應行使酌情權,頒令在法律訴訟過程中,不得披露這些人士的姓名,特別是受愛滋病毒感染或病患者的姓名,傳媒亦不得作出報道。

委員會於1999年9月中宣布進行九龍灣健康中心個案研究,報告已於九個星期內完成。此份個案研究報告將分發到各政府部門、立法會議員和關注團體。

查詢: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25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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