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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歡迎高等法院裁決制止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性別歧視(只备繁体版)

22/06/2001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對高等法院宣告「中學學位分配辦法」違法一事,表示歡迎。


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女士表示:「高等法院的清晰裁決,為各方面確立明確的方向。為了確立管治威信及問責性,政府及教育署應迅速作出行動,以避免進一步的支出或資源損耗,及盡量減少對學生、家長與學校可能產生的混亂。「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是公眾關注的基本教育問題,因此政府及教育署必須糾正錯誤。一個公開、公平和沒有歧視的教育制度是我們的學生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胡女士續說:「這宗個案關乎一項重要原則。我們申請了司法覆核,是因為處理這類在社會上有廣泛影響的系統性歧視問題,這是最有效的方法。司法覆核能確保問題得以迅速解決,無須等候委員會為個別受到違法歧視的學生提出無數的法庭訴訟」。


自1978年起「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一直以男女生按性別調整分數;編定派位組別時,男生和女生分為兩隊不同的隊伍排列;以及男女校均採納男女生固定比例制,作為分派中學學位的準則。委員會於1999年發表的正式調查報告認為,這些元素含有歧視成分,因為純粹基於性別的派位辦法,令個別男、女生受到較差的待遇。


委員會收到家長投訴,指其子女獲編的成績組別,比同班成績表現稍遜的異性同學的成績組別更低,委員會遂於1998年進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正式調查。至今為止,委員會共收到15宗正式投訴。委員會預料,除非更改制度,否則將有更多家長提出對教育署及個別學校的投訴。


查詢: 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        25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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