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只备繁体版)
11/04/2008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今天(2008年4月11日)按《殘疾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7章)代表一名因殘疾而被解僱的貨櫃車拖頭司機,於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原告人患有癌症,其僱主在他放醫生建議的病假時把他解僱。
委員會為這宗個案提供法律協助,是因為此案涉及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有關僱主對需要放長期病假的僱員作出殘疾歧視的問題。委員會就此個案提出訴訟,是希望法院的裁決能就工作間的病假管理為僱主提供先例。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