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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公眾諮詢 (只备繁体版)

13/10/200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日(2008年10月13日)宣布,《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守則)草擬本已經出版作公眾諮詢。
 
公眾諮詢期將由2008年10月13日至12月8日,為期八星期。
 
《種族歧視條例》於2008年7月制定,保障巿民不會因為種族特徵而受到歧視。平機會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第63條,建議發出實務守則,以解釋條例,並提供防止在僱傭範疇發生種族歧視的實務指引。
 
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先生表示:「平等就業機會確保每個人能根據本身的能力、天資和知識進行公平競爭,這是維持香港成功的重要元素。」
 
守則旨在協助僱主認識和遵守《種族歧視條例》,以及鼓勵僱主實施良好常規,在工作間推廣種族平等。守則亦向僱員解釋有關法例及其權利,使他們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明白如果受到僱主種族歧視時可以如何處理。
 
除了僱主和僱員外,條例亦提及其他職業關係和與工作有關的事宜,例如合約工人、佣金經紀、合夥、職業訓練和職業介紹所的服務等。
 
平機會現正派發守則草擬本予持份者、少數族裔機構和關注團體,誠邀他們提出意見。平機會將於2008年11月至12月舉辦諮詢會議,歡迎巿民參加及表達意見。市民亦可在民政事務處轄下各諮詢服務中心及平機會索取守則,或在平機會網頁下載守則。
 
鄧先生表示:「市民提出的所有觀點和意見都會納入《實務守則》草擬本內,然後於2009年3月提交立法會審議。《實務守則》如獲立法會通過,將於2009年4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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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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