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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國際人權日發表聲明(只备繁体版)

09/12/2008

今年是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60周年,為紀念國際人權日(2008年12月10日),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先生發表以下聲明:
 
「每個人都有尊嚴和價值,承認這項根本價值的其中一個方式,就是確認並尊重個人的權利。人權是關乎平等和公平,人權讓我們有自由去作出對我們生命有重大影響的決定,和發揮人類潛能,它讓我們能夠生活在免於恐懼、騷擾和歧視的環境裏。」
 
「人權是每個人,不論其性別、殘疾、地位、種族、或其他區別因素,都應該全面享有的基本自由和權利。」
 
「在保障個人在生命的各個範疇的權利時,我們必須有效推行人權法例,才能消除歧視。平機會承諾促進香港的人權,我們透過執行相關的反歧視法例,致力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的歧視。」
 
「人權教育與制定有效法律,對保障個人而言是同樣重要的,人權教育可以為弱勢社群充權,只有在人們認識到何謂人權以及甚麼是公認的標準時,才有望達致長遠的進步。」
 
除了就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之外,平機會亦推行公眾教育,讓公眾更加瞭解與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相關的人權問題。
 
「尊重人權有助我們建立一個建基於平等和包容的強健社會,讓每個人都有作出貢献的機會。當然,要他人尊重我們的人權,我們便有責任尊重他人的權利。」
 
「要確保我們能達致一個讓香港每個成員都享有權利的包容和公平的社會,我們必須採取的步驟就是消除歧視和騷擾。」
 
傳媒查詢:羅寶珠女士 2106-2226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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