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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及《種族歧視條例》相關規則刊登憲報(只备繁体版)

08/05/2009

《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於今日(2009年5月8日) 刊登憲報。
 
守則就如何防止在僱傭範疇中基於種族的歧視和騷擾,及促進種族平等和諧,提供實用指引。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先生表示:「守則旨在鼓勵僱主、僱員和其他相關人士實行良好措施,推動工作間的種族平等和共融,並協助他們認識《種族歧視條例》賦予他們的權利和責任,使他們尊重和避免侵犯他人的權利;也讓僱員和工作人員知道若遇上種族歧視和騷擾時應如何處理。」
 
鄧先生表示:「守則由委員會發出。委員會曾於2008年10月13日至2009年1月19日期間,進行為期14週的公開諮詢,收集公眾人士對守則的意見。我們審慎研究所得的觀點及意見後,已對守則作出適當修改。委員會將於稍後就諮詢過程發表報告。」
 
此外,《種族歧視(正式調查)規則》及《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亦於今日(2009年5月8日)的憲報刊登。兩組規則都是由委員會根據《種族歧視條例》而訂立,並與現時其他反歧視條例的規則大致相同。《種族歧視(正式調查)規則》訂定委員會進行正式調查的程序,而《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則是關於提出投訴和委員會就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及調解的程序。
 
鄧先生補充:「守則將於2009年5月1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如獲通過,可望於今年內與法例同時生效。」
 
《種族歧視條例》於2008年制訂,並預期將於年中全面生效。其主要目的包括把基於種族的歧視、騷擾和中傷列作違法;並賦予委員會職能,負起消除該等歧視、騷擾和中傷的工作,及促進不同種族人士之間的平等與共融。
 
傳媒查詢:羅寶珠女士(電話:2106-2226)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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