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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種族接納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只备繁体版)

09/06/2009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09年6月9日)公佈由政府統計處於2008年6月至8月進行的有關種族接納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的調查結果,這項研究包括向10,022住戶進行的面訪調查,於每一受訪的住戶中,一名經隨機抽選的15歲及以上人士獲邀請作個別訪問。
 
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先生表示:「這是本港進行的首項同類調查,以量度公眾在不同範疇的種族接納程度,包括僱傭;教育;提供商品、服務及設施;及處置處所方面。調查亦探討市民對其他種族群體的態度與他們接觸其他族裔的經驗之間的關係。」
 
主要研究結果
 
  1. 華人與非華人之背景特徵
     
    調查結果顯示,在全香港所有15歲及以上人士中,95.5%為華人而4.5%為非華人。在後者中,大部分(61.6%)為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裔,其次為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裔(14.2%)及白種人(13.5%)。餘下的包括泰國/越南/柬埔寨裔(4.9%)、日本/韓國裔(4.3%)及其他族裔包括:非洲、伊朗及斯里蘭卡裔(1.5%)。
     
    調查結果凸顯出,有57.2%華人及62%非華人達到中學/預科教育程度,有20.8%華人及28.7%非華人達到專上教育程度。若從經濟活動身分作出分析,有61.5%華人是「從事經濟活動人口」,38.5%是「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口」,當中15.4%為「料理家務者」,13.2%為退休人士,8.7%為學生。至於非華人方面,84.7%是「從事經濟活動人口」。
     
    此外,超過一半華人(62.1%)每月收入少於10,000元,有24%每月收入在10,000-19,999元之間。與華人比較,較高比例的非華人(77%)每月收入少於10,000元,而每月收入在10,000-19,999元之間的佔8.6%。華人每月個人收入的中位數為7,300元,而非華人每月個人收入的中位數為3,700元。非華人的收入水平相對較低,是因為樣本包括了外藉家庭傭工在內,而他們的最低工資約為3,580 元。
     
  2. 對不同族裔的接納程度
     
    在調查中,受訪者被問及在擔當不同角色及處於不同情況下,他們對不同族裔群體的接納程度。這些角色分為兩個類別,即社會身分角色(作為「服務從業員」、「朋友」、「鄰居」、「能以語言溝通的鄰居」、「給予公平薪金的僱主」、「聘用求職者的僱主」,「共事的同事」,「下屬員工」)及個人身分角色(作為「業主」,「家長」,及「親戚」)。
     
    在華人當中,在代入社會身分角色時接納不同族裔群體的綜合百分比是87%,而他們代入個人身分角色時接納不同族裔群體的綜合百分比則是69.4%。而在非華人當中,在代入社會身分角色時接納不同族裔群體的綜合百分比是87.2%,而他們代入個人身分角色時接納不同族裔群體的綜合百分比則是73.5%。華人及非華人在代入社會身分角色時對不同族裔群體的接納程度均高於他們在代入個人身分角色的時候。
     
    華人對主要族裔群體的接納程度最高的是白種人(代入社會身分角色時為94.3%及代入個人身分角色時為87.3%)、日本/韓國裔(91.9%及83.0%),其次是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裔(分別為87.9%及70.3%)和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裔(分別為82.2%及58.6%) 。
     
    數字顯示,以下組別的華人對不同族裔的接納程度較高:(1)年齡介乎15至24歲人士;(2)具專上教育程度人士;(3)經理及行政人員、專業人員及輔助專業人員、機台及機器操作員/裝配員;(4)學生;(5)每月個人收入在30,000元及以上;(6)曾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有愉快經驗人士。
     
    另一方面,以下組別的華人對不同族裔的接納程度較低:(1)65歲及以上的年長人士;(2)具小學教育程度或以下人士;(3)料理家務者及退休人士。接納程度偏低與曾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有不愉快經驗之間並無顯著的關連。
     
  3. 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愉快/不愉快的經驗
     
    有關與不同族裔接觸方面,27.9%的華人曾有愉快的經驗,他們當中有17.6%與白種人接觸時有較多愉快的經驗,而與阿拉伯裔人有最少愉快接觸的經驗。對比起來,非華人有較大比例(38.4%)在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有愉快經驗,當中有33.8%與華人接觸時有愉快經驗,與白種人及非洲裔人士接觸時有愉快經驗的比例分別為10%及3.8%。
     
    在華人中,只有比例較小(6.0%)的人表示他們曾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有不愉快經驗,其中3%是與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裔人士接觸時有不愉快經驗。在非華人中,有稍大百分比的人(7.3%)表示他們曾與其他族裔接觸時有不愉快經驗。
     
    一般來說,華人與其他族裔接觸時引致不愉快經驗主要是基於「一般言行舉止」(由46.6%至68.5%)、「工作態度」(由14.6%至47.3%)、「身體有異味」(由1.1%至20.5%)、「生活習慣」(由7.7%至20.3%)、「外貌/膚色」(由2.8%至7.6%)和「衣著」(由0.7%至4.4%)等。
     
  4. 促進種族和諧及消除種族歧視的宣傳教育渠道
     
    與非華人比較,華人對促進種族和諧及消除種族歧視的不同宣傳教育渠道的認知度普遍較高。52.8%的華人及27.8%的非華人認知「電視/電台」是促進種族和諧的渠道。
     
    在認知各宣傳教育渠道的華人中,多於一半認為「學校/教師」(63.2%)、「社工」(62.7%)、「工會、協會或專業團體」(58.0%)及「講座、研討會或展覽」(53.6%)對促進種族和諧及消除種族歧視有很大/一定作用。
前瞻
 
調查結果顯示,華人人口當中對不同族裔的接納程度有差異。
 
鄧先生表示:「調查結果有助平機會對香港現時的種族歧視社會情況作出評估,並可提供基線資料作為在《種族歧視條例》生效後進行縱向比較之用。」
 
鄧先生續稱:「再者,就各種宣傳渠道的效果而言,調查結果亦可提供寶貴的資料,作為我們制定宣傳及公眾教育策略的指引。更重要的是,這些資料有助平機會針對市民對族裔群體接納程度的差異,制定策略以提高市民對少數族裔的瞭解和接納。我們將繼續致力謀求社會上的種族和諧,令我們所有人都能夠生活在一個更美好的環境中。」
 
在公佈種族接納意見調查的結果之後,平機會亦會推出廣泛的宣傳計劃,以推廣及宣揚種族和諧及平等機會的訊息,例如:
  • 有關《種族歧視條例》的新電視及電台宣傳短片
  • 推廣多元共融的電台節目
  • 有關種族和諧的學校話劇「藍藍的故事」
  • 資助少數族裔群體舉辦促進平等機會及種族和諧的活動
傳媒查詢,請致電2106-2226與羅寶珠女士聯絡。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
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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