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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華都獅子會午餐會

「平等機會新趨勢」 (只備繁體版) —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先生

22/11/2006
一.   引言
     
我很高興能參與今天的午餐會,簡介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工作,並與各位一起探討有關平等機會的新趨勢。
     
二.   香港的反歧視法例
     
平等機會委員會在1996年成立,目的是執行三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根據條例,基於性別、懷孕、婚姻狀況、殘疾與家庭崗位的歧視行為,均屬違法;法例涵蓋的範疇,包括僱傭、教育、貨品及服務設施的提供和會社的活動等,範圍涉及生活上多個層面,與市民息息相關。
     
三條條例中,以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較新,而我們在這方面收到的投訴亦最少,因此,我會向各位略為介紹這條條例。
     
根據法例,「家庭崗位」是指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而直系家庭成員是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產生的關係。任何人或機構基於家庭崗位而歧視某人,即屬違法。
     
舉例來說,某一個僱主本來想聘用一名最符合資格的求職人士,但後來知道那人需要負起照顧年幼子女的責任,便取消聘用。又例如,某一個人需要照顧患病的母親,不能超時工作,最後被老闆辭退。這樣做的話,僱主也可能違反歧視條例。
     
訂立這條例的原因,是由於越來越多的婦女投入勞動市場,人口又不斷老化,因此有更多在職人士負有家庭責任。很多人覺得事業與家庭很難兼顧,而工作與家庭之間的潛在衝突,也影響到在職人士的健康、工作表現、事業發展和競爭能力。
     
本港大部份成年人都有家庭崗位,需要照顧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因此也可能會因為家庭崗位而受到歧視。在受到歧視時,市民可根據現有的歧視條例到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
     
三.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工作
     
委員會收到投訴個案後會作出調查,並致力透過調解,協助雙方達成和解。相對於法庭訴訟來說,調解較為節省時間和費用。假如案件交由法庭處理,申索人平均要等18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案件才會獲得法庭聆訊。相反,如果雙方同意,幾星期甚至幾天便可以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雙方都投入了時間和精神,期望調解獲得成功。調解所側重的不在於判別誰對誰錯,或誰勝誰負,而是要達成可行的解決方案。過去十年,在委員會調解的個案中,成功率達到百分之六十二。和解的條款有很多種,包括復職、金錢賠償、更改公司的辦事程序、進行培訓或發出道歉信。當中,更改公司政策和進行培訓更超越了個人層面,能產生長遠影響。
     
四.   平等機會新趨勢
     
今日,我希望與各位介紹一些有關平等機會的新趨勢。
     
I.   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及措施
     
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於上個月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到「重視家庭是我們的核心價值觀念,和睦家庭是和諧社會的基石」,因此,在未來一年,政府會繼續以「支援家庭、鞏固家庭和促進家庭成員的福祉為社會政策的核心」。[1]
     
配合上年度施政報告,政府已由本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首階段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員工的家庭生活質素。政府近日亦已宣佈,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第二階段五天工作,最終約有十萬名公務員受惠。政府推行首階段五天工作周以來,收到的查詢和投訴,由當初一星期千多宗減至最近的一星期五十幾宗,顯示市民大多已接受,並適應了新的運作模式。
     

不過,當局提倡五天工作周至今,高調響應實施的只有銀行界,至於其他行業,卻還未見到積極響應。其實五天工作周是十分值得支持的家庭友善措施。平等機會委員會同意,強化家庭的功能是全社會的責任,因此,我們支持在工作間推行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因為僱主與僱員都會同時受惠於平衡的工作及家庭生活。不論僱員處身甚麼家庭崗位、是甚麼性別或是否有殘疾,家庭友善僱用政策都能提供更大彈性,讓僱員兼顧工作和其他責任或抱負,這樣有助僱主的業務更蓬勃,最終亦能減輕社會成本。

     
為了對在香港推行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及措施的需要、認知、普遍程度和好處有更深入瞭解,我們與婦女事務委員會合作進行了「香港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及措施」意見調查。這是香港第一次由僱主和僱員參與的同類大型研究。[2]
     
研究的結果顯示,現時香港僱主對這議題的認知較低,實施情況也不普遍。但另一方面,僱員的回應很清晰地反映,他們強烈支持廣泛推行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及措施,認為可為公司和僱員帶來多方面的好處。
     
就著這議題,我在本年八月出席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會議前提交的報告中,亦有促請特區政府起更積極的帶頭作用,而我們認為每星期五天工作制是個好開始。
     
II.   職場中的兩性平等
     
本年六月,香港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就人口政策邀請公眾發表意見。這是個重要的議題,而平等機會政策,就是其中一個讓香港人才得到充分發展的元素。
     
香港是一個土地面積有限的城市,我們最寶貴的“資源”是人力資源。但是,在未來數十年,香港將面對勞動人口減少和人口高齡化的趨勢,這些趨勢預料會為公共財政帶來沉重壓力。
     
要維持香港在國際社會的經濟競爭力,有許多範疇要關注,當中包括:
     
(i)   提升勞動人口的工作能力;
(ii)   開拓潛在的人力資源;及
(iii)   吸引人才
     
當中,如何善用女性的潛能,亦是一個重要議題。婦女,是社會中不可忽略的人力資源。目前,我們見到香港婦女面對兩極化的境況;有些婦女限於學歷和技能背景,只能找到一些入息較低的工作,經濟上面對頗大困難,但也有不少的婦女在多個範疇上達到自己的理想,表現出色,與男性平起平坐,在某些領域甚至超越男性。比方說,香港現時的大學學生中超過一半是女生[3]。而香港會計師公會今年九月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愈來愈多女性修讀會計課程,在會計系最後一年的學生中,女生與男生的比例為64%比36%,顯示在未來3至5年內,會計業界的性別分布,將由男性主導轉變為女性主導[4]。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女性的地位已得到顯著提升,對於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來說,前景應是一片光明。
     
不過,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調查,雖然無論男性或女性人口的教育程度都一直有所提升,但在2006年第一季,當本港男性的整體勞動人口參與率達71.1%時,女性只有52.1%[5](較英國、美國和新加坡都要低,只是高於日本。)。但既然女性的教育程度已比以前顯著提高,因此,我們實在有必要確保女性的潛在勞動力得以善用,在社會發展中發揮關鍵的作用。然而,在現今香港的市場結構中,部分女性可能認為,要兼顧個人和家庭需要及同時外出工作,是很困難的,因而沒有投身勞工市場。
     
因此,僱主和商界應考慮參考海外經驗,提供靈活和多元化的工作機會,例如兼職和職位分擔,以及推行更多家庭友善政策,從而擴大女性的勞動生產力,亦可以促進兩性在就業市場的平等機會,讓員工能兼顧工作與家庭崗位,除了是符合國際大趨勢外,亦能避免觸犯家庭崗位歧視法例。更重要的是,讓員工快樂地工作,有利企業的表現和發展。
     
III.   聯合國保護殘疾人新公約
     
要建立和維持社會的和諧,除了要促進兩性平等,和建立一個家庭友善環境之外,我們還要支持社會當中的殘疾人士融入社群,發揮所長。
     
據聯合國估計,全球人口之中,十份之一有殘疾,換言之,全球的殘疾人士超過6億,當中有四份之三居於發展中國家。而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的資料,2001年香港約有 269,500名殘疾人士,當中並未包括為數約882,700名的長期病患者。試想想,六分之一的香港人口有某方面的殘疾或病患,他們並不是與我們無關的陌生人,相反,他們可能是我們的鄰居、朋友或同事。
     
我相信各位都會認同,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一個席位,殘疾人士亦不能被剝奪尊嚴和投入社會生活的平等機會。
     
社會邁向共融,需涉及多個層面。確保所有人得到平等的教育和就業機會、確保建築物和道路方便殘疾人士使用、確保殘疾人士同樣獲得適切服務,確保資訊科技和復康技術普遍能方便殘疾人士使用...如此種種,均可改善殘疾人士的生活質素,有助他們獨立生活,令他們的日子變得更有意義,社會亦能整體獲益。
     
聯合國近年來號召各國,積極草擬全球條約,以保障和促進殘疾人士的權利。該條約草稿根據以下原則擬定:人性的尊嚴、個人自主權、殘疾人士的獨立性、殘疾人士以平等公民的身份全面融入社會、尊重差異,和接納殘疾為人類多元面貌的一部份。
     
對殘疾人士而言,這確實是向前邁進的一大步,因為公約禁止在各領域對殘疾人的歧視,包括公民權利、訴諸司法的權利、教育、保健、通道及交通。這條公約將會是保護殘疾人權利的一個里程碑。平等機會委員會感到很榮幸能夠在過去幾年積極參與公約的制定過程,及分享我們在香港執行反歧視條例及推行投訴處理和申訴機制的經驗。
     
公約的目的是改變對殘疾人權利的思維,把過往以福利和慈善為本的態度轉變成以權利為本的模式。公約已於今年8月底完成起草,並已提交今年九月開幕的新一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我們期望這條新的國際公約,會促使全球各國落實平等機會法例和政策,為殘疾人士帶來新的希望、新的機會。唯有當每個人都得到平等的機會,社會才會和諧進步,大家都能分享共融的成果。多謝各位。
     

     
[1]   施政報告提到,要更有效處理眾多複雜的社會問題,關鍵在於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鞏固親密和睦的家庭關係。此外,要強化家庭功能、以家庭為核心提供各種支援,以及促進親密和諧的家庭關係,我們需要新的思維、新的觀念。政府正考慮設立一個綜合、整體、高層次的家庭事務委員會,負責支援家庭的政策和措施,亦將加強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政府會繼續投入資源,推動家庭教育。
     
[2]   研究目的在於找出實況,檢視香港家庭友善僱用政策及措施的現況。研究分三階段:閱覽以往有關的研究、向僱主/人力資源經理進行電子問卷調查、和由僱員自行填寫問卷。研究人員於2006年2月完成閱覽以往研究的工作,然後於2006年3月至5月調查了137間公司(共160,000名員工)的僱主和僱員。
     
[3]   在2005/06年度,就讀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學生中,男大學生佔45.4%,女大學生佔54.6%。在1997/98年度,男大學生佔48.6%,女大學生佔51.4%
     
[4]   調查共訪問超過80名課程統籌主任、逾300名會計系學生和約300名入行不久的會計師。
     
[5]   http://www.susdev.org.hk/b5/paper/paper_ch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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