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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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09/06/2006
联合国委员会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提交的第二次报告
进行的审议会
 
平等机会委员会
提交予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之报告
 
200669
 
 
引言
 
1.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会)于200687日至25日于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第36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包括中国在内十五个缔约国所提交的报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将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的国家报告一起接受审议。
 
2.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最近已就有关中国提交的国家报告發出一列问题。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问题,主要集中于贩卖和剥削妓女,和妇女就业情况两方面。有关妇女就业情况的问题,委员会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2001年由政府资助进行有关公营及私营机构实行同值同酬研究的结果」及「为推行有关原则(尤其在中小企方面)而採取的措施的资料」。
 
3.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想藉此机会向民政事务委员会汇报我们在「同值同酬」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就在香港推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出我们的一般意见。
 
甚麽是同值同酬?
 
4.         「同值同酬」与「同工同酬」不同,「同工同酬」的概念是指与男性从事同样工作的妇女,她们的薪酬较男性低。另一方面,「同值同酬」观念是要纠正因男女职业分隔、从事不同工作而出现的歧视。因为以男性为主的工作,即使其所需资格与工作经验与以女性为主的工作相若,其报酬多较女性工作的报酬高。
 
香港的责任
 
5.         已發展国家已透过制定同酬法例确认「同值同酬」原则。虽然香港没有具体的同酬法例,不过应备悉政府受到多条国际人权公约的约束,有责任推行「同值同酬」原则。政府认为《性别歧视条例》内的性别歧视条文已经包括「同值同酬」观念,当局要求平机会把「同值同酬」纳入其职责范围内。 
 
可行性研究
 
6.         平机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持续促进同值同酬原则,先是把它纳入《性别歧视条例僱佣实务守则》内,其次是于1997年委託机构进行《同值同酬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探讨与实施「同值同酬」原则相关的课题。
 
7.         研究小组在其最后报告内建议,毋需透过立法强制规定实施「同值同酬」,宜以诱导方式进行。虽然研究小组不建议硬性引入「同值同酬」,但亦作出一些初步建议,以处理男性与女性间的薪酬差异问题。它建议平机会可向大机构推广自愿推行「同值同酬」的做法。而「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可按照目前的《性别歧视条例》处理,并透过教育改变含歧视的政策、定型的社会教化和态度。
 
2004年的顾问研究
 
背景
 
8.         政府于20011月拨款200万元给平机会进行有关「同值同酬」的工作。原先的决定是分三阶段进行研究,第一阶段会研究公营界别的情况;第二阶段会探讨有200名僱员以上的公司的情况;而第三阶段将研究小型公司。预计在第三阶段展开前,研究小组应已制定出一套评估工作价值的基准。
 
9.         平机会设立「同值同酬」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来自公务员事务局、公务员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谘询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民政事务局、和当时的卫生福利局(现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劳工处的代表,作用是监督这项研究。平机会又邀请香港科技大学的罗胜强教授和香港大学的白嘉露女士两位学者加入专责工作小组,并由一名平机会委员担任专责工作小组召集人。
 
10.       第一阶段的顾问研究採用加拿大的工作评估模式,以「技能」、「努力」、「责任」和「工作环境及条件」四项与工作有关的因素去评定所选定作为研究对象的工作的价值。这些样本工作是从两个公营界别僱主,即公务员架构和医管局中选出的,顾问研究以访问僱员的方式进行,由他们自行填写工作分析问卷。问卷的设计是要找出关乎上述四项与工作相关的因素的资料。顾问然后用访问中取得的资料,根据「工作评估表」对每项工作加以评估,继而把所有工作的评估分数与其薪金作对比,以协助分析。
 
报告草稿
 
11.        报告草稿于2003年初提交给负责督导顾问研究的专责工作小组的成员,以徵询其意见。然而,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对如何诠释数据或未来应採取甚麽行动未能达成共识。一份禁止公开的报告草稿,连同专责工作小组一些成员的意见,于20036月的平机会会议上呈交给平机会委员考虑。
 
12.       有关问题于20039月再被提出,由当时的新主席和委员审议。由于未能达成共识,遂建议拟备一份该项研究的大纲和对有关事宜未来路向的建议,以便作进一步考虑。
 
专责工作小组和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保留态度的例子
 
13.       专责工作小组成员主要是对研究方法、数据的诠释、和研究结果能否支持所作出的建议有不同意见。例如,有意见认为,在评估医管局的工作时,未有把与工作有关的津贴包括在酬金之内,这会对研究结果构成严重影响。亦有意见认为,样本规模小,亦非随机抽取,一些有关「薪酬过低」的工作的研究结果是透过选择性的比较而得出的,两种工作的薪酬差距在统计学上的意义并不明确。再者,原意用来作比较的女性迴归线与男性迴归线在中段位置重叠,并无明显分开,显示在抽样作研究的工作之中并不存在系统性「性别歧视」问题,或整体而言并无基于性别的系统性薪酬歧视问题。
 
14.       另一方面,当时的平机会委员认为,在作出薪酬差距是因性别歧视所致的结论前,必须先研究问题的背景。他们备悉,政府受到多份联合国公约的约束,必须推行「同值同酬」原则,他们认为应多花工夫,以找出问题和推行「同值同酬」的实际可行性,并拟定推行策略。
 
专责工作小组会议復会
 
15.       平机会主席经过另一次更替后,「同值同酬」专责工作小组于20043月復会。鑑于专责工作小组未能达成共识,其成员决定,研究报告不应被视为专责工作小组的报告。他们建议,把该份报告定位为「顾问报告」。这样的建议可让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和平机会就「顾问报告」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评论。
 
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对已修订顾问报告的意见
 
16.       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对「顾问报告」意见分歧。由于个别成员各自表述不同观点,争辩难有结果,因此专责工作小组同意由各成员提交书面意见供平机会委员考虑。平机会有权决定是否公开报告、如何公开,以及有关事宜的未来路向。
 
17.       儘管专责工作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专责工作小组已同意下列几点:
  • 不应继续进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研究,因为不能期望私营机构及中小型企业会清晰划分工种[1]。
  •  应加强公众教育,以消除性别定型和令公众更深入认识「同值同酬」观念。平机会可与相关团体和妇女事务委员会合作举办有关活动。
  • 应检讨《性别歧视条例僱佣实务守则》,以便提供更具体的指引及实例,以解释複杂的「同值同酬」概念。
  • 应由平机会决定是否發表及如何發表有关报告。
2004年平机会管治委员会建议的未来路向
 
18.       备悉顾问的建议及专责工作小组成员的意见后,平机会委员于2004年底举行的平机会会议上同意以下的未来路向:加强公众教育及培训,以消除性别定型观念;鼓励及支持大专院校与相关团体合作,进行公众对「同值同酬」观念的认识和意见的基线调查;鼓励僱主推出家庭友善的僱佣政策及措施。 
 
目前情况
 
19.       (在委员会主席再次更替后)2005年初,平机会委员提出了更多有关数据分析的技术性问题,平机会取得了首席顾问就技术性问题的答复,以及一名独立专家的意见。与此同时,当局于20055月委任了全新一批委员。于200512月成立了一个由七名委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以便继这方面的工作。 
 
20.       专责工作小组认为应尽快發表顾问报告。平机会对于顾问报告的意见会附于报告之后,且于發表顾问报告的同时,平机会会宣布将採取一连串行动,对付香港的同酬问题。
 
对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一般看法
 
检讨《性别歧视条例》
 
21.       平机会于1999年完成了《性别歧视条例》的检讨工作,并向政府提出了14项修订建议,以:
(a)        澄清若干条文的适用情况;
(b)        把性骚扰的条文延伸至其他范畴包括,例如:租户/分租户被其他租户/分租户性骚扰,和顾客对货品、服务及设施提供者的性骚扰;
(c)        撤销若干例外情况;
(d)       增加平机会处理歧视的权力和途径;及
(e)        修订条例中文本中的若干标题及部分。
 
22.       政府于20045月向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经社文委员会)呈交的报告,就平机会列出的问题作出回应。政府表示,它已接受平机会有关修订《性别歧视条例》的多项建议,正积极考虑未来下一步做法。回应亦表示,在确定提交给经社文委员会的回应之时,亦考虑把若干建议纳入拟议中的禁止种族歧视法例中,并且在《性别歧视条例》作出相应修订,以扩阔条例的范围和确保其一致性。不过,由于拟议的禁止种族歧视法例延迟立法,因此有关这些修订建议至今未有进展。
 
23.       平机会强烈促请政府把修订与拟议中的种族法例分开处理,尽快为《性别歧视条例》修订建议立法。
 
丁屋政策
 
24.       现行的《性别歧视条例》有关于丁屋政策的例外情况。根据这项政策,新界原居民的男丁有权向政府申请兴建一栋三层高村屋为住所。女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不受惠于这项政策。
 
25.       平机会在检讨《性别歧视条例》后19992月向政府建议,应废除丁屋政策的豁免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1月向联合国经社文委员会表示,已于19979月开始检讨该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3年提交给经社文委员会的第二次报告中表示,在第一次报告中作了预告的检讨仍在进行中。
 
26.       平机会促请政府加快就丁屋政策作出决定,并确保解决该问题的任何选择,都不含性别歧视。
 
妇女在谘询组织及法定团体的代表偏低
 
27.       政府的立场是,政府谘询组织和法定团体的委任,是根据个人的优点,考虑到其能力、专长、经验、诚信和对公职的投入等,而非根据性别作出决定。政府已根据妇女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定出委任加入谘询组织时,女性至少要有25%的基准,作为初步工作目标。根据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的数字,截至200512月,谘询组织内非官守职位的委任已达到女性佔25%的目标。
 
28.       平机会虽然乐见女性在谘询组织中佔25%的基准已达到,但认为若男女委员的数目更平均一点,有助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过程中,更充分地反映男性和女性的观点和关注。因此,平机会促请政府在与妇女事务委员会及相关团体商讨后,检讨和向上整调谘询组织内委任妇女的工作目标。
 
两性薪酬差距
 
29.       由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妇女贫穷事宜的文件(LC paper No. CB(2) 1785/05-06(01))已于2006427日立法会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發出。文件指出,男、女僱员的平均每月收入存在差异,而这差异在非主管及和非技术性工作中更甚。例如,製造业非从事生产的女工月入约6,330元,而做同样工作的男工月入7,867元。
 
30.        我们经常与妇女团体接触,当中收到不少指称,声称有些僱主以不同职衔称呼做同样工作的男僱员和女僱员,以致他们可以给予这些做同样工作的男、女僱员不同薪酬。这种「同工不同酬」问题在若干工种尤其明显,如清洁工人、保安员和饮食业的体力劳动工人,都可能做成上述所提非主管级和非技术性工作的男女薪酬差距。
 
31.       平机会关注到两性薪酬差距持续存在和同工不同酬的做法。平机会已接触一些工会代表,以便向从事若干行业女工取得进一步资料,因为这些行业的女工薪酬惯性低于男工,然后决定下一步行动。
 
家庭友善僱佣政策及措施
 
32.       近年我们见到愈来愈多妇女(有些且有孩子)参与香港劳动人口。另一方面,香港的人口老化意味劳动人口(包括妇女)对老年人口的照顾责任愈来愈重。令人鼓舞者,是见到政府树立好榜样,带头推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令公务员在工作与生活间取得平衡。不过,这项新措施只是海外一些国家僱主所採用、使僱员有均衡的工作与生活的众多良好常规之一,香港的僱主应探讨更多适用的家庭友善僱佣政策。
 
33.       平机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已于20061月委託进行一项有关家庭友善僱佣政策的研究。研究的目的包括:
  • 调查香港的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普及程度。
  • 找出香港的机构所提供的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项目清单。
  • 评估香港僱主(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下文同)对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价值和好处的认知程度。
  • 评估本港僱主在採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方面的意愿。
  • 探讨能鼓励僱主採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动机
34.       希望上述有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研究的结果及建议可于2006年中發表。平机会促请政府认真考虑研究的结果及建议,带头推出更多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让僱员有平衡的工作与生活。
 
有残疾的妇女
 
35.       香港女障协进会于2005年初对卫生署属下一些母婴健康院不便于残疾妇女进入的问题表示关注。该会找出的主要问题包括缺乏标誌牌和凸纹引路径;通道、门口、引路径和升降机门口受阻;一些路径太斜;升降机按钮太高,坐轮椅人士按不到;缺乏残疾人士使用的厕所;接待处柜太高,坐轮椅人士看不到等。该会找出的问题已于20052月向卫生署转达。其后,该会、卫生署及平机会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讨论如何改善母婴健康院的服务及设施,令残疾妇女能够使用。由于实际环境的限制,要改装翻新某些母婴健康院,以作出改善令残疾妇女能够使用是不可行的,而卫生署已承诺会把残疾病人转介到其他无障碍母婴健康院复诊。
 
36.       事件清楚说明残疾妇女面对的困难的独特性质。平机会促请政府严格审核所有提供政府服务或设施的建筑物的易达程度,尤其是那些向妇女提供特殊服务者,并尽可能作出改善。
 
把两性平等与平等机会概念纳入学校课程
 
37.       过去几年,平机会一直与教育统筹局课程發展处保持对话,以便把两性平等与平等机会概念纳入学校课程。根据课程發展处表示,平等机会与人权概念已纳入现时初中学生的常识科;高中学生的社会科、历史和公共事务科内。此外,亦会于早会、跨课程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介绍平等机会概念。再者,会把平等机会概念加入拟议的新高中课程的通识科内。通识科的「自我及个人發展」学习领域将会探究「性别」问题,和以「性别」观点探究问题。
 
38.       虽然教统局把两性平等和平等机会观念纳入课程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平机会关注到教师(特别是日后教通识科的教师)对这些複杂且不断演进中的概念有充足知识和训练。为此,平机会促请教统局邀请不同的专家(包括为妇女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就这些具体题目提供训练,以增加有关教师的知识。如有需要,平机会非常乐意为这样的增润培训尽一分力。
 
39.       除了上述列出的关注外,平机会促请政府在制定及推行政府政策及计划时,不时考虑到直接向妇女提供服务的妇女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关注。
 
家庭暴力
 
40.       平机会关注到近年有报案的家庭暴力事件的数字与严重程度提升的问题。最为人注意者是天水围惨剧。家庭暴力亦有模式,就是:大多数受虐妇女是大陆来的新移民;多居于天水围和深水;和领取综援金。
 
41.       平机会促请政府就上述模式和趋势制定公众教育和预防策略及计划,并向前线人员如社工、警察、健康护理员等提供适当培训,提升警觉性和敏锐度。
 
 
 
 
平等机会委员会
二零零六年五月
 
[1] 若不能从公营机构(工作类别划分及薪酬相对较有系统和界定得较为详尽)的模式或趋势中确立可能存在歧视,则似乎很难有机会在私营机构(工作/薪酬相对地较不系统化)进行类似的研究而得出有意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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