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平機會為了改善處理查詢及投訴的服務, 由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起, 所有根據現有反歧視條例, 即《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527章)及《種族歧視條例》(第602章),提出有關歧視、騷擾及中傷的查詢及投訴,或涉及平機會服務的查詢及投訴,應以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作出:
- 來信、填寫網上表格、發送傳真、來電(只適用於查詢) 或親自前來平機會辦事處
(現有方法) - 電話短訊服務(僅供有聽障或有語言障礙人士在平機會辦公時間內使用)
由同一日起,過往用作上述查詢或投訴的下列電郵地址已停止使用:complaint@eoc.org.hk、enquiry@eoc.org.hk 及 service@eoc.org.hk。
電郵地址eoc@eoc.org.hk不會用作處理上述查詢或投訴;所有在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或之後收到的有關電郵已不予處理。寄件人須改用網上相關表格。
(於2024年9月30日修訂)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