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10/08/2012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日(2012年8月10日)按《殘疾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7章)於區域法院代表一名心臟病患者提出法律訴訟。原告人指稱其僱主歧視他,該僱主在他因接受心臟手術而申請病假後把他解僱。
平機會留意到不少因為殘疾或病患而需要請假的僱員,往往被僱主以各種藉口給予不利待遇,甚或遭到解僱。平機會把本案交法庭處理,希望藉此提高公眾的意識和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的。而僱主應為有殘疾的僱員提供合理的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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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