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向懷孕歧視及使人受害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05/08/2002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今天(2002年8月5日)按(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別歧視條例》於區域法院代表一名被僱主歧視的女士提出法律訴訟,當事人在向僱主提交懷孕通知後被歧視,而當她投訴受到歧視後,更遭到針對性的對待及最終被解僱。
委員會對此個案提供法律協助,是基於懷孕歧視在本港仍然非常普遍,而且,有時候即使發生,亦沒有明顯的證據,因此有需要維持公眾對此問題的警覺性。
查詢: 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 251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