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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歧视

什么是怀孕歧视?

晶晶的故事

晶晶在甲公司任职采购员两年,至第三年怀孕后,她的经理开始批评她的工作表现。另外,由于晶晶要做产前检查和因怀孕偶有不适,经理也批评她请假太多。晶晶放完产假复工后,老板便宣称不再需要她回来工作,把她开除。公司根据《雇佣条例》悉数支付她应得的全部补偿金,并给她一封工作介绍信。

思考问题

  • 鉴于晶晶的产假和解雇时间相当接近,加上其经理所表现的态度,这是否一宗怀孕歧视个案﹖
  • 究竟什么是怀孕歧视﹖

怀孕歧视的定义

怀孕歧视是指基于妇女怀孕而给予她较差待遇。 《性别歧视条例》保障妇女在雇佣、提供货品、设施及服务等范畴免受怀孕歧视。

雇佣范畴的怀孕歧视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若任何香港机构的雇主基于妇女怀孕而使她遭受不利对待或被解雇,即属违法。条例保障各类雇用方式,包括合约工作。

雇佣范畴中常见可能涉及怀孕歧视的例子包括以下因怀孕而遭遇的情况:

  • 不获聘用;
  • 在没有合理原因下于怀孕期间或产假复工后立即被解雇;
  • 不获晋升或较佳的工作调迁;
  • 被降职或调职到较差的工作岗位;
  • 获得较其他员工少的加薪或花红;或
  • 在没有合理原因下工作时间、角色和职务被更改。

雇主可如何防止歧视

雇主不应对孕妇的工作能力作出假设,因为妇女怀孕并不代表她没有能力执行职务或工作效率降低。雇主应注意机构与怀孕员工及怀孕求职者的权利和责任。雇主也应遵守《性别歧视条例》和《雇佣条例》中的条文。

雇主可透过以下方法防止歧视:

  • 告知怀孕员工有关放产假和病假的权利和责任

  • 就产前检查及放产假、员工招聘、调职、工作表现评核、加薪和花红制度,制定清晰划一的政策
  • 为员工提供有关以上政策的培训,鼓励机构内建立互相了解及开明的文化

雯雯的故事

雯雯已怀孕30星期,她想与家人享受为期四天的邮轮假期。当她抵达码头准备登船时,邮轮公司职员要求她出示医生纸,证明她的身体状况适合旅游。雯雯未能出示有关证明书,所以被拒登船。

思考问题

邮轮公司要求雯雯出示医生纸才可登船,若邮轮公司不能为这要求提出合理解释,可构成怀孕歧视。

提供货品、设施或服务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除非货品、设施或服务提供者有合理理由(如健康及安全考虑),否则,基于妇女怀孕而不向她们提供货品、设施或服务,均属违法。

以下是一些在提供货品、设施或服务范畴中可能涉及怀孕歧视的例子:

  • 旅游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怀孕而取消行程的损失
  • 度假邮轮拒绝让孕妇登船
  • 美容院拒绝向孕妇提供服务
  • 孕妇被拒绝租用住所

有关货品、设施或服务提供的建议

货品、设施或服务提供者基于妇女怀孕而给予她们较差待遇均属违法。虽然孕妇接受某些服务或使用某类设施时或需考虑安全问题,但货品、设施或服务提供者不应在没有合理证据的支持下,单凭定型假设来制订安全规定政策。

若遭受怀孕歧视,应如何应付﹖

  • 记录事发经过
  • 保留医生证明书
  • 向你的雇主或服务提供者表达意见
  • 继续尽心工作,并记录工作情况
  • 比较公司对其他女性员工的待遇
  • 与你的雇主或服务提供者寻求解决方法
  • 向平机会提出投诉,以进行调查和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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