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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7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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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某人帶著口罩,倒影在窗上

平機會重申社會不應標籤和歧視新冠病毒病確診者(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於2022年2月24日發出聲明,對近日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疑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被僱主解僱和趕離居所的報道表示深切關注。

若僱主基於僱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而作出解僱或給予其他較差待遇,有可能構成《殘疾歧視條例》(《條例》)下的違法殘疾歧視行為。雖然《條例》第 61 條列明,基於殘疾而作出的歧視行為如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則不屬違法 (包括:(一)相關殘疾屬於《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所列的傳染病,例如2019 冠狀病毒病;以及(二)相關歧視行為對於保護公眾健康而言屬於「合理地需要」的做法),但若僱主欲引用此條文作為免責辯護理由,援引證據的責任將在於僱主一方,僱主必須證明相關的歧視行為對保護公眾健康而言,確實屬於「合理地需要」。 

此外,勞工處已提醒僱主不應因外傭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而終止或拒絕履行 與外傭的僱傭合約。根據《僱傭條例》,除外傭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 外,僱主不可在外傭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外傭。如僱主違反《僱傭條例》 的相關條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

於本月較早前,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在香港電台第一台的節目《香港家書》中,亦呼籲大眾不應基於染疫者的背景而標籤整個社群,並感謝平機會委員利哲宏博士轉達本地非華裔社群的憂慮,包括大眾在疫情下對不同種族持有或加深偏見的情況。

朱主席表示:「在對抗疫情的同時,我們亦應以同理心,體恤有需要的人士。平機會呼籲僱主因應員工受隔離檢疫或強制檢測的情況,彈性處理他們的工作安排,以及休假和病假申請。」

他續指:「平機會亦留意到在今輪疫情中,有不少市民收到短訊,内容涉及將確診者的族裔或所屬行業與病毒劃上等號。我藉此機會重申,大家不應作出分化的言論及無理指控,尤其危難當前,我們必須團結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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