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

搜寻

电子通讯 第 280 期

返回
平機會就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平機會就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於2022年4月21日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申索人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向一間公司(答辯人)申請業務發展經理的職位,並成功獲取錄。

然而,申索人在正式上班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他留院兩星期後,為他診治的醫生確定他已經康復。當申索人通知答辯人他已準備好可以上班時,他卻獲告知業務發展經理的職位已被其他人取代。申索人聲稱,答辯人基於他的殘疾(即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而拒絕向他提供或故意不向他提供上述他曾成功獲取錄的職位。

《殘疾歧視條例》(《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根據《條例》,僱主若基於某人的殘疾,包括之前曾經存在的殘疾,而拒絕向該人提供或故意不向該人提供僱用,即屬違法。

這是平機會首次將與2019冠狀病毒病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平機會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希望藉此提高公眾意識,以及提醒僱主不應歧視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並已康復的求職者或僱員。

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