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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9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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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發布指引 確保聾人及聽障人士獲平等司法權利

平機會發布指南 確保聾人及聽障人士獲平等司法權利(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於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推出《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指引》),為司法程序的不同持分者,包括聾人和聽障人士、法律工作者及手語傳譯員,提供實用指引,以促進各方之間的溝通。

近年,有報道指聾人和聽障人士在法律程序的不同階段,因誤解或溝通不當而面對障礙。

作為執行本港《殘疾歧視條例》和消除殘疾歧視的法定機構,平機會堅信聾人和聽障人士,以至所有殘疾人士,在法律面前都應享有平等的權利,並能有效地尋求司法公正。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自2008年起在中國正式生效,並適用於香港。《公約》第13條具體訂明,締約國應當確保殘疾人士(不論是直接參與方或證人)有效獲得司法保護,包括向殘疾人士提供便利措施,並推動司法體系的工作人員接受適當培訓。

平機會新發布的《指引》除了提供與聾人和聽障人士溝通的一般原則,還為司法程序的各參與者如律師、大律師、法律援助主任及手語傳譯員等提供建議。此外,《指引》亦提出供法官和司法人員參考的事宜。

例如,平機會建議在聆訊開始之前,法官和裁判官應詢問聾人和聽障人士與傳譯員(或即時字幕員或口語唇讀傳譯員),雙方是否能明白對方意思和互相溝通,並且能與法庭溝通。另外,在提供任何輔助工具和服務前,應先詢問每名聾人和聽障人士的需要,並找出適當的便利措施。

如欲進一步了解指引及平機會的建議,請按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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