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機會十分關注有輪椅使用者未獲進入食肆(只备繁体版)
平機會於2024年11月12日發布新聞稿,對近日有輪椅使用者未獲進入食肆一事表示關注。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女士表示:「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確認殘疾人士應享有平等機會參與社會各項活動、建立自主的生活,包括獨立享用餐飲服務,公約透過《殘疾歧視條例》在香港實施。食肆在缺乏合理理由下,拒絕輪椅使用者進入,可構成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員要為其所作出的歧視行為負上個人責任,不論僱主是否知悉或批准,僱主亦可能要為僱員的違法行為負上轉承責任,除非僱主能證明已採取合理實際步驟防止有關的歧視行為。因此,僱主不可掉以輕心,有責任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培訓,認識《殘疾歧視條例》的保障和應用。」
平機會因應這次事件,正積極與飲食業界溝通,探討如何加強管理層及前線員工對《殘疾歧視條例》的認識,並且與業界分享良好常規,為有不同需要的顧客提供適切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