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平機會回應勞資審裁處就申索書543/2015的決定 (只备繁体版)
02/11/2015
就勞資審裁處今天(2015年11月2日)就上述申索書的決定,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將會仔細研究勞資審裁處的判詞,並考慮下一步的行動。該申索書是由一名前平機會僱員所提出。
平機會認為該前僱員違反平機會的員工守則,其行為與平機會合法的機構利益構成嚴重的利益衝突,影響了平機會的公信力。當他拒絕為他的失當行為向平機會表達歉意後,平機會才決定不發放約滿酬金予該僱員。
平機會是一個法定機構,職責包括消除歧視、推廣平等機會和執行反歧視條例。作為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法定機構,具備良好信譽和聲望至為重要。平機會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員工行為守則,對一切的行為失當及缺乏誠信的員工皆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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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