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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研討會(只备繁体版)

29/11/2000

平等機會委員會於今日(2000年11月29日)假香港會議及展覽中心舉辦《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研討會,超過三百名人士,包括政府代表、僱主、人力資源從業員、律師等出席這研討會。

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女士致歡迎詞時,解釋需要舉辦這研討會的原因。她說:「《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相信是平等機會委員會所執行的反歧視法例中,最少人認識的一條。不單是因為《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比《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為新,也由於一般市民對有關家庭崗位或家庭責任的歧視都缺乏認識。」

胡女士續說:「有家庭責任是最正常不過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家;但很多時候,人們經常不明白僱主應給予什麼合理遷就予有家庭責任的僱員。委員會注意到,有需要在這方面進行更多推廣教育工作,我們舉辦這個研討會,正正就是要達到公眾教育的目的。」

研討會集中探討《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下與僱傭範疇有關的條文,並在會上介紹有關本地及海外的案例。研討會的講者包括專長於勞資關係法、反歧視法和職業健康法的澳洲律師BrianWILLIAMSON先生;委員會法律顧問彭佩蘭女士和委員會高級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先生。

WILLIAMSON先生概述了澳洲的反歧視法,並重點介紹法庭的判例及和解條款,以及在澳洲現時推行的一些有利具家庭崗位人士的政策和措施。

另一位講者彭佩蘭女士就《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下僱主及僱員的權利和責任等作出解說,亦討論《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最近的修訂及其影響。束先生講述了數宗有關家庭崗位歧視的個案實例。三位講者亦為與會者解答提問。

查詢: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25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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