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只备繁体版)
24/07/2007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今天(2007年7月24日)按《殘疾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7章)代表一名因膝傷而需要以一雙柺杖助行的女士,於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原告人指稱其僱主基於她的殘疾而歧視她,把她解僱及對她作出騷擾。
委員會為這宗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因為僱傭範疇的殘疾歧視在本港甚為普遍,委員會希望提醒僱主,他們有需要採取步驟,防止工作間的殘疾歧視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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