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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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01/07/2006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平等机会委员会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非政府组织报告

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第36次会议(2006年8月)前提交


背景

1.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于1996年5月根据法规成立,目前负责执行香港的三条反歧视法例:《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和《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平机会由政府全资资助。

2. 平机会负责消除基于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家庭岗位和残疾而起的歧视、消除性骚扰和残疾骚扰及中伤,促进男女之间、有残疾人士与没有残疾人士之间、以及有家庭岗位与没有家庭岗位人士之间的平等。平等机会委员会冀藉此机会就香港实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情况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会)提交平机会的观点。

同值同酬 

3. 委员会最近曾發出一张有关审议中国定期报告的议题及问题清单。委员会提出其他问题之馀,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政府拨款资助的2001年有关公营部门及私营部门同值同酬的研究结果」。

4. 平机会所委託进行的「同值同酬」研究,设有专责工作小组负责进行监督。专责工作小组的成员已于2003年审阅了由顾问拟备的初稿。他们对于研究所採用的方法和数据的诠释意见纷纭。由于所涉及问题的複杂性,平机会已用了相当时间详细研究各个问题,和考虑继续进行有关事宜的最佳方法。经商议后,平机会现已对未来前路作出决定,并计划于2006年7月或8月确定和公布研究结果。之后,平机会将修订《性别歧视条例僱佣实务守则》,以便更清晰地解释「同值同酬」概念。亦会举办公众教育活动以推广公众对「同值同酬」的认识。

 
检讨《性别歧视条例》

5. 平机会于1999年完成了《性别歧视条例》的检讨工作,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14项修订建议:

(a) 澄清若干条文的适用之处;
(b) 把性骚扰的条文延伸至其他方面。例如,租户/分租户对其他租户/分租户的性骚扰;在提供货品、服务及设施方面,顾客对提供服务者的骚扰;及把「在性方面具敌意的环境」骚扰延伸至教育范畴;
(c) 撤销若干例外情况;
(d) 赋予平机会额外权力和方法,以处理歧视;及
(e) 修订法例中文本的若干题目和部分。

6.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4年5月向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经社文委员会)呈交的报告,就有关议题单的问题作出回应。政府表示,它已接受平机会有关修订《性别歧视条例》的多项建议,正积极考虑未来下一步做法。回应亦表示,在确定提交给经社文委员会的回应之时,亦考虑把若干建议纳入拟议中的禁止种族歧视法例中,并且在《性别歧视条例》作出相应修订,以扩阔条例的范围和确保其一致性。不过,由于拟议的禁止种族歧视法例延迟立法,因此有关这些修订建议至今未有进展。

7. 平机会强烈促请政府把修订与拟议中的种族法例分开处理,尽快为《性别歧视条例》修订建议立法。

丁屋政策

8. 现行的《性别歧视条例》有关于丁屋政策的例外情况。根据这项政策,新界原居民的男丁有权向政府申请兴建一栋三层高村屋为住所。女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不受惠于这项政策。

9. 平机会在检讨《性别歧视条例》后于1999年2月向政府建议,其中包括应废除丁屋政策的豁免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年1月向联合国经社文委员会表示,已于1997年9月开始检讨该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3年提交给经社文委员会的第二次报告中表示,在第一次报告中作了预告的检讨仍在进行中。

10. 平机会促请政府加快就丁屋政策作出决定,并确保解决该问题的任何选择,都不含性别歧视。

妇女在谘询组织及法定团体的代表偏低

1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立场是,政府谘询组织和法定团体的委任,是根据个人的优点,考虑到其能力、专长、经验、诚信和对公职的投入等,而非根据性别作出决定。就是说,政府已根据妇女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定出委任加入谘询组织时,女性至少要有25%的基准,作为初步工作目标。根据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的数字,截至2005年12月,谘询组织内非官守职位的委任已达到女性佔25%的目标。

12. 平机会虽然乐见女性在谘询组织中佔25%的基准已达到,但认为若男女委员的数目更平均一点,有助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过程中,更充分地反映男性和女性的观点和关注。因此,平机会促请政府在与妇女事务委员会及相关团体商讨后,检讨和向上整调谘询组织内委任妇女的工作目标。

两性薪酬差距

13. 在香港,男、女僱员的平均每月收入存在差异,而这差异在非主管及和非技术性工作中更甚。例如,製造业非从事生产的女工月入约港币6,330元,而做同样工作的男工月入港币7,867元。

14. 我们经常与妇女团体接触,当中收到不少指称,声称有些僱主以不同职衔称呼做同样工作的男僱员和女僱员,以致他们可以给予这些做同样工作的男、女僱员不同薪酬。这种「同工不同酬」问题在若干工种尤其明显,如清洁工人、保安员和饮食业的体力劳动工人,都可能做成上述所提非主管级和非技术性工作的男女薪酬差距。

15.  平机会关注到两性薪酬差距持续存在和同工不同酬的做法。平机会已接触一些工会代表,以便向从事若干行业女工取得进一步资料,因为这些行业的女工薪酬惯性低于男工,然后决定下一步行动。

 
家庭友善僱佣政策及措施

16. 近年我们见到愈来愈多妇女(有些且有孩子)参与香港劳动人口。另一方面,香港的人口老化意味劳动人口(包括妇女)对老年人口的照顾责任愈来愈重。令人鼓舞者,是见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树立好榜样,带头推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令公务员在工作与生活间取得平衡。不过,这项新措施只是海外一些国家僱主所採用、使僱员有均衡的工作与生活的众多良好常规之一,香港的僱主应探讨更多适用的家庭友善僱佣政策。

17. 平机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已于2006年1月委託进行一项有关家庭友善僱佣政策的研究。研究的目的包括:

  • 调查香港的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普及程度
  • 找出香港的机构所提供的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项目清单
  • 评估香港僱主对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价值和好处的认知程度
  • 评估本港僱主在採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方面的意愿
  • 探讨能鼓励僱主採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的动机。

18. 预料上述有关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研究的结果及建议可于2006年8 月發表。平机会促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认真考虑研究的结果及建议,带头推出更多家庭友善政策及措施,让僱员有平衡的工作与生活。

有残疾的妇女

19. 香港女障协进会于2005年初对卫生署属下一些母婴健康院不便于残疾妇女进入的问题表示关注。该会找出的主要问题包括缺乏标誌牌和凸纹引路径;通道、门口、引路径和升降机门口受阻;一些路径太斜;升降机按钮太高,坐轮椅人士按不到;缺乏残疾人士使用的厕所;接待处柜太高,坐轮椅人士看不到等。该会找出的问题已于2005年2月向卫生署转达。其后,该会、卫生署及平机会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讨论如何改善母婴健康院的服务及设施,令残疾妇女能够使用。由于实际环境的限制,要改装翻新某些母婴健康院,以作出改善令残疾妇女能够使用是不可行的,而卫生署已承诺会把残疾病人转介到其他无障碍母婴健康院复诊。

20. 事件清楚说明残疾妇女所面对各种困难的独特性质。平机会促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严格审核所有提供政府服务或设施的建筑物的易达程度,尤其是那些向妇女提供特殊服务者,并尽可能作出改善。

把两性平等与平等机会概念纳入学校课程

21. 过去几年,平机会经常与教育统筹局课程發展处保持对话,以便把两性平等与平等机会概念纳入学校课程。根据课程發展处表示,平等机会与人权概念已纳入现时初中学生的常识科,以及高中学生的社会科、历史和公共事务科内。此外,亦会于早会、跨课程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介绍平等机会概念。再者,会把平等机会概念加入拟议的新高中课程的通识科内。通识科的「自我及个人發展」学习领域将会探究「性别」问题,和以「性别」观点探究问题。

22. 虽然教统局把两性平等和平等机会观念纳入课程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平机会关注到教师(特别是日后教通识科的教师)对这些複杂且不断演进中的概念是否有充足知识和训练。为此,平机会促请教统局邀请不同的专家(包括为妇女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就这些具体题目提供训练,以增加有关教师的知识。如有需要,平机会非常乐意为这样的增润培训尽一分力。

家庭暴力

23. 平机会关注到近年有报案的家庭暴力事件的数字与严重程度提升的问题。最为人注意的一宗惨剧于2003年發生,案中的妻子和两个子女因此死亡。家庭暴力亦有模式,就是:大多数受虐妇女是大陆来的新移民;她们大多数会住在某几区;和领取综援金。

24. 平机会促请政府就上述模式和趋势制定公众教育和预防策略及计划,并向前线人员如社工、警察、健康护理员等提供适当培训,提升警觉性和敏锐度。

 
谘询

25. 除了上述列出的关注问题外,平机会促请政府不时考虑到直接向妇女提供服务的妇女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所表达的意见和关注,并在制定及推行政府政策及计划时谘询他们的意见。

 

平等机会委员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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