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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讯 第 25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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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因哺乳被歧視或騷擾將受法例保障 平機會推出多媒體宣傳(只备繁体版)

世界衞生組織指出,母乳是初生嬰兒和小孩最理想的營養來源,並建議嬰兒出生後首六個月以全母乳餵哺。這意味着母親需按嬰兒的需要,在任何地方,包括公眾場所,無憂地餵哺母乳。因此,推動社會支持母乳餵哺,為哺乳女性建設友善的環境,保障她們在公共空間哺乳、免受歧視和騷擾的權利,實尤關重要。

由2021年6月19日起,《性別歧視條例》將保障香港女性免因餵哺母乳而受到歧視和騷擾。相關修訂源自《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及《2021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獲立法會通過。

為加深大眾對相關法律保障的了解,平機會將在全港開展公眾教育活動,包括於2021年6月19日至7月2日在60個港鐵站設置燈箱廣告,繼而在電視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和聲帶,以及發放宣傳單張。

根據新修訂的法例,餵哺母乳的定義涵蓋:(一)正在餵哺母乳的女性;(二)正在集乳的女性;或(三)用自己的母乳餵哺小孩的女性,即使有關的歧視或騷擾行為並非於該女性哺乳期間發生。基於女性餵哺母乳的歧視及騷擾在多個公共生活範疇内均屬違法,例如僱傭;教育;貨品;設施或服務的提供,以及處所的處置和管理等。平機會早前已出版一系列的指南和單張,以便僱主和貨品、設施或服務提供者等持份者可及早準備,制訂相應政策,以預防違法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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