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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特殊学习障碍

认识特殊学习障碍

棠仔的故事

认识棠仔

对大多数小一学生来说,「头」、「师」这些中文字既简单又直接。但对棠仔来说,认字可真不容易。曾经有一段时间,棠仔每天早上六时便爬起床,竭力默写每个新学的生字。虽然如此,他依然很少在默写测验中得到及格成绩。

棠仔觉得这样做只是白费功夫,于是他再也不肯早起。他当然不想默写测验不及格,但他发现自己实在无法掌握某些技巧,因为他﹕

* 对于字形结构的掌握感到吃力
* 经常搞乱方向及时间
* 经常把文字颠倒,如把「好」写成「子女」
* 容易忘记已学的字词

棠仔所面对的正是「特殊学习障碍」(「学障」)儿童的真实写照。为了帮助棠仔解决这些难题,他的父母尝试用不同的方法教导棠仔。为了改善棠仔在书写时把字左右倒转的问题,如把「好」字写成「子女」,棠仔的父母以填空格的方式,教导棠仔认识不同字形的结构,例如,要求棠仔在指定空间内填写适当部分,就像要棠仔在下列各字填上「木」字:

     力口 目
     心 木木

他们又用猜字谜、寻字游戏等方法加强棠仔对文字结构的认识,如「两个月」是「朋」,「两点水」是「冰」等。虽然棠仔仍会把新学的生字倒转,但他已能掌握一般小一学生日常应用的文字。为协助棠仔学生字,他们又请棠仔每天选出一个他认为「最喜爱的字」,使他容易记住。

棠仔的父母知道他们单方面努力并不足够,于是主动接触老师和学校。这些正面接触令老师和学校能理解棠仔的问题,老师和学校也愿意调整功课量、教学法和评核方法协助棠仔。渐渐地,棠仔也可以像其他学生一样在主流学校的环境中享受学校生活。

特殊学习障碍

根据学习障碍全国联合委员会的分类,学障是指由各种失调所导致的听、讲、读、写、推理或算数的学习困难。这些失调与生俱来,并相信与患者的中枢神经有关。学障可分为言语学习障碍、读写困难、书写困难、计算困难及运用障碍,其中以读写困难最为常见。虽然一般有学障人士的智力均属正常,部分学障人士的智力甚至较一般人高,但他们经常面对以下的典型问题﹕

  • 集中力不能持久
  • 阅读、拼字、及/或抄写有困难
  • 经常混淆方向及时间
  • 表现反覆无常
  • 有语言障碍
  • 协调能力较差
  • 行动迟缓
  • 对理解及遵从指示有困难

虽然所有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以上问题,但若同时有以上多项问题,而这些问题没有随年纪渐长而改善,就可能是有学障。教育工作者须留意,大部分有学障的儿童都只有上述特征中的一项或数项,而不一定是全部特征。

怎样与学障儿童建立关系?

积极运用奖励来强化良好行为往往会带来令人惊喜的效果;忍耐、了解别人的老师能协助学生重建自信心。以下方法或许也有帮助﹕

  • 加强老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繫,加深他们了解如何协助学生解决困难
  • 教导学生处事的方式和步骤,以改善他们的组织能力,令他们能更独立学习
  • 主动接触有学障的学生
  • 了解学生的强项和弱点,提供机会让他们发展所长,如适当地安排他们主导一些活动等
  • 为学生建立朋辈间的支援网络
  • 因应学生面对的困难从不同的角度发问,为学生定下清晰的学习目标
  • 按照学生的理解程度,加长或缩短句子

如学生很不想朗读或公开默写时,老师不宜强迫。取笑学生的错误或模仿其行为,会破坏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对双方关系造成极大损害。

如何为有学障的学生建立一个共融的课堂环境﹖

如要协助有学障的学生学习及享受学校生活,一些适当的调适是必需的。有些学生需要在教学方法上得到某些特别调适,而另一些则需要在学习表现评估上获得具体的迁就。例如:

  • 运用多感官教学法,在适当时用讲义、高映机、影音设施等方式教学,加强学生对所学事物的印象
  • 容许学生以其他方法做笔记,包括在课堂录音
  • 以口头及书面两种方法解释
  • 按学生的需要酌量减少功课量
  • 教授发音技巧令学生更容易明白文字与声音关系
  • 如合适的话,考试时作出特别安排,如:给予额外时间作答、容许学生以其他形式作答、或以其他形式进行评估等
  • 对特别困难的课题,给予额外的辅导

以上只是一些可以协助有特殊学习障碍学生的安排,并不代表以上各项都是必须的安排。提供调适的关键是因应学生的需要而作安排。


《残疾歧视条例》与《教育实务守则》

《残疾歧视条例》自1996年起生效,保障残疾人士免因其残疾而受到歧视、骚扰和中伤。

法例特别提及在教育范畴中确保残疾人士享有平等机会,规定教育机构不得歧视有残疾的学生,并须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合理的便利,这些便利可包括在教学、沟通及在评估方法上作出调适。法例亦禁止残疾人士在教育机构中遭受骚扰,包括来自学生的骚扰。《残疾歧视条例》对政府、教育机构及其雇员皆具约束力,亦约束学生不得向其他学生和教职员作骚扰或中伤的行为。

平等机会委员会于2001年7月发出「残疾歧视条例教育实务守则」,就《残疾歧视条例》在教育范畴中的法律要求提供指引,「守则」旨在协助教育机构制定防止及消除残疾歧视的政策,并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使其行为符合条例的指引。「守则」包括广泛的实际指引,如录取学生、进出处所的安排、课程设计及考核方法等。

「教育实务守则」是为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而设的辅助工具。对教育工作者而言,「守则」有助他们建立没有歧视的良好教育制度;对于家长及学生而言,「守则」帮助他们认识他们在《条例》下的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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