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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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組別


嘉許計劃共設有五個申請組別,包括

  1. 商場及零售鋪位
  2. 辦公大樓及辦公室
  3. 食肆
  4. 康樂、體育或文化用途的樓宇及場地
  5. 活化項目
  1.  

各申請組別的處所及申請者的例子如下:  

   

 

申請組別

處所例子

潛在申請者的例子

1

商場及零售鋪位

  • 各種規模的商場
  • 於商場内的零售鋪位或街鋪
  • 發展商
  • 物業管理公司
  • 業主(例如擁有店鋪業權的商戶)
  • 佔用人/租戶 (例如租賃店鋪的商戶)

2

辦公大樓及辦公室

  • 各種規模的辦公大樓
  • 中小企或大型企業擁有或租用的辦公空間
  • 發展商
  • 物業管理公司
  • 業主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辦公空間的企業、非政府組織、政府/法定機構)

3

食肆

  • 連鎖食肆的分店
  • 酒樓
  • 茶餐廳
  • 粉麵店
  • 業主(例如擁有處所業權的食肆)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處所的食肆經營者)

4

康樂、體育或文化用途的樓宇及場地

  • 私人場地:戲院、私人會所、主題樂園
  • 公共場地:體育中心、圖書館、博物館、劇院
  • 非政府組織會員活動中心
  • 業主(例如政府擁有的公園;擁有會所業權的休閒俱樂部)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文娛處所的非政府組織) 

5

活化項目

  • 任何類型的活化項目
  • 發展商
  • 業主(例如擁有活化項目業權的社會企業)
  • 佔用人/租戶 (例如管理活化項目的非政府組織 )

 

注意事項:

  1. 以上例子僅供參考,處所和申請者種類並不限於以上所述。
  2. 每份申請以企業名稱和相關處所的地址為基準。
  3. 每份申請僅能競逐一個申請組別。
  4. 擁有、管理或佔用多於一個處所的公司/ 機構可以提交多份申請。
  5. 公司/機構可就同一處所提出聯合申請(例如由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共同提出申請),但必須說明主要的申請機構,並由該機構負責申請事宜。
  6. 較大的場所或會包含不同佔用人/租戶,每個佔用人/租戶可以各自提交申請。

例子:餐廳A和服裝店B都是商場C的租戶。這三個單位可各自提交申請。餐廳A的經營者可參加嘉許計劃的「食肆」組別,而服裝店B和商場C可各自參加「商場及零售鋪位」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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