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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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組別


嘉許計劃共設有七個申請組別,包括

  1. 商場及零售鋪位
  2. 辦公大樓及辦公室
  3. 食肆
  4. 康樂、體育或文化用途的樓宇及場地
  5. 活化項目
  6. 公私營住宅樓宇
  7. 高等教育院校
  1.  

各申請組別的處所及申請者的例子如下:  

   

 

申請組別

處所例子

潛在申請者的例子

1

商場及零售鋪位

  • 各種規模的商場
  • 於商場内的零售鋪位或街鋪
  • 發展商
  • 物業管理公司
  • 業主(例如擁有店鋪業權的商戶)
  • 佔用人/租戶 (例如租賃店鋪的商戶)

2

辦公大樓及辦公室

  • 各種規模的辦公大樓
  • 中小企或大型企業擁有或租用的辦公空間
  • 發展商
  • 物業管理公司
  • 業主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辦公空間的企業、非政府組織、政府/公共機構)

3

食肆

  • 連鎖食肆的分店
  • 酒樓
  • 茶餐廳
  • 粉麵店
  • 業主(例如擁有處所業權的食肆)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處所的食肆經營者)

4

康樂、體育或文化用途的樓宇及場地

  • 私人場地:戲院、私人會所、主題樂園
  • 公共場地:體育中心、圖書館、博物館、劇院
  • 非政府組織會員活動中心
  • 業主(例如政府擁有的公園;擁有會所業權的休閒俱樂部)
  • 佔用人/租戶(例如租賃文娛處所的非政府組織) 

5

活化項目

  • 任何類型的活化歷史建築項目
  • 發展商
  • 業主(例如擁有活化項目業權的社會企業)
  • 佔用人/租戶 (例如管理活化項目的非政府組織 )

6

公私營住宅樓宇

  • 私人屋苑
  • 私人大廈
  • 公共租住屋邨 (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轄下的出租屋邨)
  • 資助出售房屋 (包括房委會的居屋、房協的住宅項目、市區重建局的自行發展住宅項目)
  • 由房屋局推出的簡約公屋項目
  • 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推出的青年宿舍計劃下的青年宿舍項目
  • 綜合用途建築物的住宅部分
  • 發展商
  • 物業管理公司
  • 業主立案法團
  • 業主(例如房委會、房協)
7 高等教育院校
  • 整個校園
  • 教學大樓
  • 學生活動中心
  • 體育館
  • 學生及教職員宿舍
  • 高等教育機構
  • 專上院校

 

注意事項:

  1. 以上例子僅供參考,處所和申請者種類並不限於以上所述。
  2. 每份申請以公司名稱和/或業務名稱和相關處所的地址為基準。
  3. 申請處所須於申請截止日期前完全開放或部分開放。如申請處所尚未完全開放,申請者可按已開放的區域提交申請。自我評估和實地審核將基於該區域提供的設施和服務進行。
  4. 每份申請僅能競逐一個申請組別。
  5. 住宅樓宇的申請應至少以一座大廈為申請單位。獨立住宅單位的申請將不獲接納。如以屋苑為申請單位,只須提交一份申請,毋須就每座大廈提交獨立申請。
  6. 高等教育院校可以提交多份申請,以涵蓋不同的申請單位,例如整個校園、其中一個校園(如有多於一個校園)、個別學院、部門、大樓、辦事處、宿舍或康樂處所。
  7. 擁有、管理或佔用多於一個處所的公司/ 機構可以提交多份申請。
  8. 公司/機構可就同一處所提出聯合申請,但必須說明主要的申請機構,並由該機構負責申請事宜。聯合申請的例子包括 (i) 由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共同提出申請、(ii) 政府部門及發展商合作提升處所內外的通達性的項目,包括提供行人道、天橋、公共通道或公眾可使用的升降機,增加可及性。
  9. 較大的場所或會包含不同佔用人/租戶,每個佔用人/租戶可以各自提交申請。

申請例子:

餐廳A和服裝店B都是商場C的租戶。這三個單位可各自提交申請。餐廳A的經營者可參加嘉許計劃的「食肆」組別,而服裝店B和商場C可各自參加「商場及零售鋪位」組別。位於商場C上蓋的屋苑D亦可在「公私營住宅樓宇」組別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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